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营利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总则最为一般性的民事法律规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法人的经营原则、需要承担的责任都做了严格的规定。由于民法子总则是最新颁布的法律规范,故而不少朋友不知道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营利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所以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民法总则关于营利法人的规定
第三章 法 人
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十八条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条 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
第八十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
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一条 营利法人应当设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行使召集权力机构会议,决定法人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法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其执行机构和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二条 营利法人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等监督机构的,监督机构依法行使检查法人财务,监督执行机构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法人职务的行为,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营利法人的责任
(1)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给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的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营利法人的控股出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法人的利益。利用关联关系给法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作出决议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法人章程的,营利法人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但是营利法人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5)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盈利法人是以向股东分配利润为目的而存在的,营利法人需要依法设立。为了保护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民法总则规定营利法人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若法人关机领导人员损害法人的利益时,需要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怎么办?
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怎么办?一、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怎么办?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
·鉴定内容
鉴定内容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
·应该怎么处理有争议的公证遗嘱
应该怎么处理有争议的公证遗嘱?遗嘱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请居委会或民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由......
·职工申请认定工伤期限是多久
职工申请认定工伤期限是多久?职工申请认定工伤期限是1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
·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
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一、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
·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区别
职工如果在用人单位遭受一些意外的伤害的话,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被定性为工伤。员工工伤以后最重要的两件事情就是抓紧时间去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
·刑法中关于盗窃是亲告罪吗
一、刑法中关于盗窃是亲告罪吗?盗窃不是亲告罪,正确的亲告罪包括5种: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城市向周边扩张不得不拆毁一些农民住宅,宅基地已经成为农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
·履行协助等附随义务需要双方遵守吗?
履行协助等附随义务需要双方遵守吗?需要的;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
·征地补偿算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算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政府虽然有权利收回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征收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在征收土地前,......
·违约金跟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确定的
违约金跟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确定的一、违约金跟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确定的违约方应当完全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既存利益因违约行为而减少的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