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哪些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依据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二、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land-transferringfees)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
三、土地租金
指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出租土地使用权及出租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获取收益中所含土地使用权部分。
四、土地收益金
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征收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按照全国城市土地分等和城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各地区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并定期调整。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城市土地等别的划分,国家将全国城市土地分为十五等,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5元~70元不等。
五、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缴纳的费用,包括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场地开发费是外商投资企业必须支付的一次性缴纳的土地开发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土地使用费是外商投资企业有偿使用土地资源的费用,在使用土地的期限内都要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总的水平,每年每平方米最低不少于5元,最高不超过300元,并视经济发展水平定期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是有偿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费包括国家出让土地时,出让者按照规定缴纳的出让金;提高划拨得到的土地需要缴纳一定的租金。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处分权的人可以依照自己的医院决定是够将土地转让给他人,若转让的,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后如何流转?
一、“一户一宅”的原则二、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这样就自然要说到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话题,我觉得可能的结果应该是出租流转,一是法律障碍,二......
·监外执行严重疾病包括了哪些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除了可以为自己争取假释和减刑外,如果满足其他条件的话,则此时也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顾名思义也就是到服刑场所之......
·一、单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才能离到婚?
一、单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才能离到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诉讼法二审抗诉有抗诉期限吗?
一,刑事诉讼法二审抗诉有抗诉期限吗?刑事诉讼法二审抗诉有抗诉期限,抗诉期限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十天,《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
·一、男人婚外生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男人婚外生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吗?需要支付;不管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父母对于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给付抚养费。......
·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
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理应是应该得到保护的,但是在社会上避免不了的会出现一些学生车祸误工的情况,可是我们的学生又是未成年人,所以维权的意识......
·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不管是租赁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其实很多人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而中介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后,一般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那您知道房屋中介......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不是一样的?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不是一样的?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法定代表人是行使公司法人代表权利的负责人,两者都是对公司来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不告不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不告不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
·走私武器弹药罪武器弹药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武器、弹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武器、弹药进出国境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
·一、买卖不破租赁特殊动产是否适用?
一、买卖不破租赁特殊动产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特殊动产是不适用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