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房产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住房直接影响着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在买房之前首先要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要对其进行等级,但是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呢?我们为您带来了相关参考资料,您来参考一下。一、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不变,住宅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十年,商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四十年。到期后自动续期。二、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业内人士表示:“只规定了自动续期,但没有解释该如何续期,需不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也没有明确交纳标准,并且没有可遵循的依据。由于立法的滞后,使得先到期的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给群众带来不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房屋使用权到期后,产权所有人将按“现时地价”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所谓“现时地价”,就是产权到期时的地价。比如现在某块土地价格为1平方米3000元,50年后可能会涨到3万元。偏僻地区的土地,50年后可能成了城市中心,土地使用权价格就会随之上涨。业内人士称,根据法律条文可理解为:“如果这套购置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业主不交易只用于自住,则不用去办理续期,任何部门都无法拆除这套房子,因为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如果业主要转让、继承,或者抵押房子,就需要办理土地续期,给土地使用权续费了。”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住宅使用权可以不经过审批,交纳费用后自动续期。但要续期,房屋产权人必须首先具有土地证,完整的房地产权仅有房产证是不够的,只有拿到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产证才能续期。现在不少业主没有办理小土地证,这个证件现在已经停办,等将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会与房产证合二为一。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那么在到期之后一般都是会自动续期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的使用性质不同,其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一般住宅的用房的土地使用权要比商业使用的使用年限高出三十年,这些是要注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诉讼时效如何中断?
      工伤诉讼时效如何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包括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包括什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


·在我国起诉离婚什么证件需要?
      随着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婚姻观念也发生改变。现在,夫妻之间的结婚离婚都追求的是双方意愿自由,不需要过多的考虑其他问题。不过,夫妻之间离......


·行政不作为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一、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对应于商标权不同的无效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同。(一)对于注册商标有明显......


·一、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
      一、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海关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海关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


·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有的,由于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对合同的对方的误解、对标的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方面的误解或对标的物的价格方面、数量方面、包装方面、规格方面、履......


·借款给朋友合同到期不还款怎么办
      借款给朋友合同到期不还款怎么办,应当搜集借款证据,如果协商不能要回,应当在两年诉讼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如果超过两年诉讼期限,法院不予受......


·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怎么办?一、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怎么办?1、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还威胁会杀害女方的建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