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根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来一起了解下吧。一、民法典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做出此项规定的理由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从“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就自然人而言,它是基于人的认知和心智水平而实施民事行为的现实可能性。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口素质明显提升,随之而来的则是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及智力发育程度加快,其对外界事物及自身行为的认知、辨识能力增强。因此,有必要调低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赋予其实施与年龄、智力相适应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如购买简单、小额的生活、学习用品等活动,以尽早彰显其自主意识,让适龄孩子们适度参与社会生活。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年龄标准的调低,在更早地肯定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同时,法律对其自身注意和辨控能力、其监护人及社会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一个9岁大的孩子如果在学校受伤,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侵害时采取过错推定原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侵害时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法院审理案件时会考虑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调低的规定,适用与此前不同的举证规则。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年龄标准有所调整,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标准并没有变化。我们尅发现,我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大类,他们只可以实施纯利益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除此之外的民事行为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法》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怀阳高速工程项目做为广东省重点项目,对于周边的广大群众来说,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在经济和生活上是一种损失,所以,沿......


·打人造成脑震荡算轻伤吗?
      打人造成脑震荡算轻伤吗?打人造成脑震荡不算轻伤,根据医学鉴定的相关标准,脑震荡只能算做轻微伤,一般不涉及到刑事责任,可以按照民事赔偿的相关认定......


·2023年的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流程是怎样的?(一)协议离婚的流程(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登记离婚的......


·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公司债券交易与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


·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特大交通事故属于交通事故级别中最严重的一种,此时往往造成的实际损害也是比较严重的,当然肇事者也免不了承担比较严重的责任。而在对这样的事故进行......


·一、夫妻没有子女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没有子女继承人顺序是怎么样的?没有子女的第一顺序:配偶、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一、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什么?
      一、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什么?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装修属于民事诉讼,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


·委托贷款是什么?
      委托贷款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委托贷款?一、什么是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


·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
      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一、申请行政复议在什么地方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比如,海关、金融、外汇管理以及较......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顺延吗
      哺乳期内劳动合同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