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务工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一般劳务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为劳务关系,需要注意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我国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却是有很大的不同。而通常在劳务派遣中才会出现劳务关系,而此时劳务工要想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的话,也是需要满足规定情形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务工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派遣员工的社保怎么办理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此时虽然与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实际却是被派遣到了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而此时自己的工资、社保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通常也是由派遣单位来承担、保障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继承人遗嘱是什么?
      一、继承人遗嘱是什么意思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


·宿州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宿州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


·视网膜脱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视网膜脱落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


·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判断标准
      企业退休返聘有工伤待遇判断标准?判断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关键在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养老待遇。根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法总则规定了间接代理吗
      民法总则规定了间接代理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间接代理的规定第七章间接代理第一......


·做误工司法鉴定做哪些材料?
      一、做误工司法鉴定做哪些材料?做误工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一)收......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几种1.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驾驶校车超员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在众多的偏远地区,由于资源分配的不足,使得此地的幼儿园和小学校车超员问题异常严重。所以,需要国家对此类校车超......


·一般立遗嘱和立抚养遗赠协议有先后吗
      一般立遗嘱和立抚养遗赠协议有先后吗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民法典》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重视,他们往往存在这样的误区,即只需取得房产所有权就万事俱备了。但是......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
      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吗?行政处罚书下达不拘留可以,公安机关是有权利做出相关的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不执行的,当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