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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法律中要求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虽然法律中要求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但在现实中真正按照规定办理了登记的人还是很少。因此,很多人即使想要办理登记,此时也不太清楚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对此,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是怎么办理的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1、登记申请。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二、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拥有的私房;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
  
  (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
  
  (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
  
  (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
  
  (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
  
  (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
  
  (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
  
  严格来说,也不是所有的房屋租赁行为都是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在上述九种情形之一的时候,才需要进行登记。而此时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内容,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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