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变更监护权手续是怎样的?

按照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而这个监护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因此,即使父母离婚一方没有实际抚养子女的,此时也是其法定的监护人之一。而实践中,这个监护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那究竟变更监护权手续是怎样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变更监护权手续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变更监护人的方式主要有:1、现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而要求变更监护人的;2、申请变更监护人,此处的申请人较广泛,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生父母,长期抚养未成年人的祖父、兄姐等,必须是与未成年人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3、法官裁判变更。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作出相应裁判。
  二、监护权变更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监护权与抚养权其实是不一样的,但这基本都是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就相应的拥有对子女的法定监护权。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吗?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


·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合同作为约束、达成双方协议的一种书面法律凭证,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甲方和乙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各项条例办事,不得出现违约行为......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二、遗产继承顺序。遗产......


·刑事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


·民事诉讼败诉会怎样,败诉后该怎么上诉?
      民事诉讼败诉会怎样,败诉后该怎么上诉?一、民事诉讼败诉会怎样民事诉讼是民事纠纷,作为被告如果败诉后主动履行判决书,不会有其他不利影响。若强制......


·申请商标无效律师费用多少钱?
      申请商标无效律师费用多少钱?一、申请商标无效律师费用多少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


·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否合法?
      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否合法?著作权转让协议没有期限是不合法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在合同当中都是需要约定具体的期限。传统民法理论认为,转让就是......


·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
      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一、公司辞退过了医疗期的员工可以吗?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其......


·起诉离婚书范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并不是丢人的事情,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离婚的,但是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协商成功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强制离婚。......


·一、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认定受理期限是多久?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因产品缺陷遭受损害该找谁赔?
      被侵权人经常为了方便快捷,会直接找销售者索赔,但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则销售者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这是因为生产者才是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