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问题

《海商法》第86条规定的,是在卸货港收货人迟延或者无人提取货物、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三种情况下,船长代表承运人可以采取的相应措施。收货人迟延提取货物不是本文所探讨的问题,“目的港无人提货”仅包括收货人不明而无人提取货物和虽有明确收货人但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两种情形。

    目的港无人提货是托运人或者指定的收货人拒绝受领到港货物,拒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运人无法完成运输合同下的交付义务以实现运输合同的目的,因此目的港无人提货,是运输合同当事人的一种违约行为。但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从订立到履行,一般要涉及到托运人(包括订约托运人和交货托运人)、承运人(包括订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

    目的港无人提货常常发生在那些采用“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条件下,目的港无人提货首先使承运人的到付运费落空。

    与散杂货运输不同,集装箱运输条件下,由承运人提供的载货集装箱和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在货交收货人之前连为一体,在承运人遭遇目的港无人提货时使承运人本身有作茧自缚之感:集装箱长期被占用,超期使用费不断攀升;进口国苛刻的检疫制度可能迫使承运人不得不将货物运回;回运至装货港口后,原来的托运人往往又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货物,拒不提供通关手续,导致货物又继续堆积在集装箱场站;等到数月后货物构成“超期未报”条件,但已彻底腐烂丧失商业价值后,海关款款介入,承运人方能期盼收回被作为临时仓库的集装箱;当箱内货物腐烂、变质时,承运人又往往需要支付大量的垃圾处理费、洗箱费。而在此期间,承运人为使集装箱被早日腾空,奔走于托运人与收货人之间,究竟谁承担责任的疑问使承运人难以决断,或者责任方原来根本缺乏偿债能力。综上所述,承运人遭受的损害除了到付运费落空,还包括集装箱超期使用费无从收取,甚至还有,支付的冷藏箱制冷费、垃圾处理费、洗箱费等。

    关于目的港无人提货问题形成的原因,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买卖合同纠纷导致目的港无人提货。

  2、运输合同纠纷导致收货人拒绝提领。

  3、在国际贸易领域,各国一般都通过征收关税、外汇管制、实行进出口许可制和进口限额等法律、法令,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和限制本国某些重要物资和技术的出口。目的港所在国法律、法规、贸易政策、检疫制度的限制或变化,导致已经到港货物无法通关, 未经海关放行的货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提取;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违反规定,没有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或者收货人不能获得进口许可证,海关就不可能查验放行货物进关,收货人自然不可能提取承运人运输的货物,如海关法上的“无证到货”。

  

    在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情况下实际承运人和契约承运人都应该享有直接请求责任主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但必须是实际遭受损失的人;承运人行使请求权时,收货人和订约托运人可能成为权利的行使对象。但订约托运人只有在收货人下落不明,或者其自身逾期未向承运人指明收货人是谁的情况下,才就货价以外部分的承运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运营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运营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


·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
      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一、危险犯醉酒驾驶最多判刑几年?《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


·根据法律规定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超出仲裁申请裁决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聚众斗殴罪是怎么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构成与很多行为都很相似,比如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殴斗行为以及斗殴中的故意伤害等行为都有相同的地方,这就需要对聚众斗殴罪进行认......


·事实收养能办理收养登记吗
      事实收养能办理收养登记吗在很多事实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的身份始终得不到承认。他们不能报户口,无法办理身份证。一般收养关系只有办理了登记之后......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什么是跨国并购?并购有哪些类型
      什么是跨国并购?并购有哪些类型一、什么是跨国并购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


·收到案件起诉告知书多久会开庭
      一、收到案件起诉告知书多久会开庭收到起诉通知书后,还应当收到开庭传票,一般向被告发出起诉通知书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要给被告15天的举......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财产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财产?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财产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过错方一般会少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


·刑事诉讼法见证人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存在,证据包括了人证、物证等,而见证人就是指掌握犯罪嫌疑人证据的人。为维护社会法治公正,我国刑法严格规定了见证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