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条例的总则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政府已经逐步慢慢的额走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施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程已经陆续在多个省份城市下达实践。今天,我们以河南省为例,跟您讲解一下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条例的总则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八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以上就是关于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条例的总则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这条路走的不易,不用追逐太快的速度,只要慢慢来,每一次都有一点进步,就可以了。当然,同时也要加强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作为保障。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一、起诉的交通费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交通费的证据1)以正式票证收据为准,票证的收据记载的时间、地......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无线电设备在我国属于管制物品,使用者必须得到有关单位的批准才行,而且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如果使用者违规操作,扰乱无线电通讯,带来严重后果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对土地进行使用帮助自己创造收益,当然这些土地的使用还是要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过当前有......
·上海工伤认定等级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了伤害需要进行认定,这样才能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确实不......
·一般女方怎样能争取抚养权?
中国古话就是说母子连心,从某种程度来说,孩子对于母亲的重要性大于父亲。夫妻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离婚的话,需要对财产及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配。离婚后......
·认定劳动关系机关有哪些
在全世界各地,劳动者应当受到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劳动者通过劳动来促进了社会的建设和进步,我国通过劳动法来规定劳动者双方的劳动......
·关于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适用于什么原则
关于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适用于什么原则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如......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
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一、租房自然损耗有哪些?租房自然损耗包括租房,气灶,热水器,家具,电器等老化,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
·租赁合同双方先后违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双方先后违约怎么办?租赁合同双方先后违约的,应当追究各自的违约赔偿责任。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