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在离婚时归属于哪一方?

今年,我国的新婚姻法出台,对于就婚姻法中的内容作出了跟股东贴合实际的完善和更改,其中有部分引起争议的条文。婚姻是双方的关系,绝对不允许混入第三个当事人。那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想和您一起探讨一下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在离婚时归属于哪一方?
  
  1、新婚姻法,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新婚姻法,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5、新婚姻法,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归谁?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6、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
  
  7、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以上就是关于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在离婚时归属于哪一方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内容。上述的情况总共有7种。如果您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我想你可以依据上文作为参考,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属于哪一种。如果你还有不理解的部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证明误工费怎么算?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怀孕了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了能解除劳动合同吗?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保护伞。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使用量日益增多,人们出行用车也越来越多,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令车主们头痛不已,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这些事故,不造成道路......


·遗弃罪自诉代理人的职权有哪些?
      遗弃罪是自诉罪,由于遗弃罪的刑法上的罪名,故而对于一般没有学习法律的朋友来说是没有能力独自进行辩护的,故而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诉讼案件,我国法......


·减少标的额可以退诉讼费吗?
      减少标的额可以退诉讼费吗?一、减少标的额可以退诉讼费吗?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作出的六项规......


·应收账款质押要哪些材料?
      应收账款质押要哪些材料?一、应收账款质押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和担保人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丢失他项权证该怎么补办?
      他项权证是在房屋购买和交易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文件,一般会抵押给银行,由银行进行保管,一般情况下,银行的保管是十分安全的,一般不会出现丢失这种事......


·在我国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去吗
      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的期间也可以同时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治疗期间和工伤认定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是由于员工本人肯......


·刑事撤销缓刑听证程序是什么?
      相信您对于缓刑并不陌生,我们在新闻中也会看到很多判处缓刑的罪犯。同时我们也会接触撤销缓刑。撤销缓刑主要是由于在服刑期间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需......


·高考成绩不理想可以复读吗
      其实一直到现在,学生们也都没有看见国家出台关于2020年的高考复读的政策,这种情况,基本就是高考改革不影响高考复读的,如果是不可以复读,一定会先......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分公司之间调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员工调岗,重新订立或新增补充条款从法律效力上看都是一样的,但有的地方的劳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