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国家为了使政府的权限可以的得到监督,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国家在民主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国家建设的一种手段。但是,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单位的不同属性,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邹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的相关资料。
邹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一、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县级以上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第10条)
三、市级政府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四、乡(镇)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上述资料已经为您做出了很详细的介绍。政府公开的范围都是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人民在生活中是有权利要求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这些公开的信息,有利于我们对政府工作的安排做一定的了解,如果有什么新的政策,您也可及时知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弃的法定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子女抛弃年老多病的父母不管,或者将有残疾的婴儿遗弃的事情屡见不鲜。遗弃行为达到恶劣程度,当事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其它犯罪形式......
·交通肇事致伤就一定会被判刑吗
交通肇事致伤就一定会被判刑吗?不一定,除非对方是重伤,一般轻微伤是不会被判刑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
·死刑复核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死刑复核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死刑复核是处理死刑案件必须要经过的一项流程,有许多罪犯由于严重危害社会安全而被判处死刑,但由于死刑是最严重的刑法......
·代缴社保申请书格式范文包括哪些?
代缴社保申请书格式范文包括哪些?社会保险缴纳时,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自己亲自缴纳,这时则需要提出代缴申请,在具体申请时许多人会遇到各种麻烦,例......
·签了合同如何单方面毁约需要承担什么?
签了合同如何单方面毁约需要承担什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一体化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身赔偿一体化有哪些?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
·离婚了2个孩子怎么判
如果有两个孩子的,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若双方能协商,一人一个当然最好。如果双方存在争议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双方的条件,判决会依着有利......
·一、关于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关于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关于交通事故的误工费的计算:如果是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那么误工费就是自己计算其实际的收入,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
·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行为很多情况下都会构成犯罪,即寻衅滋事罪。那此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很对触犯了该罪的罪犯都想被判缓刑。那从......
·医疗证据的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
·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
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银行破产有哪些影响一、银行破产的后果有哪些1、什么是银行破产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