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
您都知道,房地产商将房子建设完成之后,应该由相关的质监部门对房屋的质量及其使用年限进行检查和鉴定,交通工程也是同样的道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工程建设完毕后,应该由交通运输局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的检查。那么,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依据及其职责边界。
交通工程质量检验的责任事项
1、责任事项依据
第四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依法承担公路工程质量责任,接受、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第六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转情况;
(三)勘察、设计质量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情况;
(四)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五)工程质量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情况;
(六)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行为。
2、职责边界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4号)第五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0年交通部令第3号)第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立水运(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行使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权。
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交建〔2013〕131号)公路:
(1)省厅质监局负责全省高速公路、长江(汉江)公路桥梁、独立特长公路隧道的新建和改扩建、养护大修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
(2)各市州交通运输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公路项目的新建和改扩建、养护大修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
(3)县级交通运输质监机构的具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分工由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水运:
(1)厅质监局负责全省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行业管理,具体负责由交通运输部审批初步设计的水运项目,高等级航道项目、5000吨级及以上港口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负责辖区内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市州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辖区内除厅质监局监督外的水运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通过抽查、监督等,以此来保证交通工程的质量。根据相关的评定标准,如果发现建成的交通工程中有不合格的情况,应该要责令整改。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以此来保障交通工程日后的使用安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征收土地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征收土地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多少,是广大被拆迁户所关注的焦点,关系到个人利益。那么国家是以什么标准来进行补偿,作为直辖区的重庆......
·行政处罚中止和行政销案区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止和行政销案区别是什么?行政处罚的撤销是在满足:(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可以缺席审判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可以缺席审判吗?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可以缺席审判,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
·一般离婚时产权房该怎么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很重要的。而实践中,也有不少离婚夫妻往往因此产生纠纷,甚至还出现了闹上法院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对离婚财产......
·怎么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留下的不仅有财产,还有可能会有一些债务。因此,继承人在继承的时候,也不单单是继承遗产,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也是需要继承的。在......
·未签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未签劳动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一、叔立遗嘱侄子可以当证明人吗?
一、叔立遗嘱侄子可以当证明人吗?叔立遗嘱侄子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当证明人,遗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证遗嘱,一类是没有进行公证的遗嘱,也就是民间所说......
·工伤认定最快多久批下来
有的劳动者认为只有用人单位才能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所以在自己人身受到了伤害之后,就一直傻傻的等着单位进行认定,但其实作为受伤劳动者自己也是有权......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离职证明怎么写?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离职证明应当写明:离职的原因、离职的时间、工作交接情况等。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能是对劳动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裁决。但是现在因为您的维权意识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