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应该怎样正确计算加班费

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后,或者是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或者是支付的加班费数额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那具体来说应该怎样正确计算加班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样正确计算加班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二、劳动者应在何时主张加班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本条规定,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许多人都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只能主张近两年之内的加班费,超过两年的加班费将被驳回。这是因为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因为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保管工资支付凭证的年限为两年,所以认为最多只能主张两年。虽然相关凭证用人单位只保存两年,但是劳动者仍然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只要劳动者可以证明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但是,如果劳动者证据不充分,需要用人单位予以证明时,可以以劳动者证据不足驳回其主张。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是常有的事,法律也允许单位在法定的范围内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而劳动者也应当了解加班费的具体计算标准,避免在单位支付加班费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的情况出现。如果您发现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付加班费,您可以向单位主张,如果因此而发生了劳动纠纷,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办
      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第一步,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内容解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


·怎么申请借据的司法鉴定?
      生活中,无论是向他人借钱还是借钱给他人,都需要写一份借据,借据上面写清楚双方当事人、借钱的数额、时间等等,这样以后方便还钱或者是要债,但是即......


·工程质保期时间是多久?工程质保金比例是什么?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建设工程具有其最低保质期。工程质保期时间内如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寻求补偿,这也是对使用者的一种权益保障。那么,工程质保期......


·合肥工伤鉴定怎么申请?
      合肥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工伤鉴定。受理部门: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发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发工资吗?在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
      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单位如何追偿?一、劳动者因职务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单位如何追偿损失?用人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1、用人单位......


·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
      一、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这是有法律依据的。(一)附随义务的概念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六个月后判刑,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通报家属情况,缓解当事人的焦灼情绪。可以帮助当事人......


·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
      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一、开车被拍到玩手机如何处罚?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


·2023老人婚前协议书范文
      法律并没有禁止老年人再婚,而到了晚年之后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自然也希望能有一个人与自己一起,这样生活也有一个寄托。但此时毕竟老人年龄大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