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是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此时不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作为受伤职工和其家属,也是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但要是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话此时该怎么处理才好?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据《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4]123号)的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所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则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时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二、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此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只能按照规定先申请行政复议,在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不过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此时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秦皇岛开发区征地补偿金有哪些项目?
      秦皇岛开发区征地补偿金有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有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继承......


·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哪个优先
      遗嘱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哪个优先?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大于遗嘱的法律效力。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订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需要父母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


·2023工伤鉴定新规定是什么
      我国为了规范工伤鉴定的鉴定流程,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国家对于工伤鉴定要求各鉴定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则。同时,在下文当中我们特地为您介绍了......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吗?
      一、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吗?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后债务人还需要履行债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


·借款合同的有效诉讼期是多久
      借款合同的有效诉讼期是多久?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契约制私募基金收税及税法规定是怎样的?
      契约制私募基金收税及税法规定是怎样的?一、契约型私募基金契约型私募基金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它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


·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侵犯著......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包括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包括什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可以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进行担保。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