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

夫妻离婚无论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进行,此时都避免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然要是夫妻本身结婚时间尚短,也不存在什么共同财产的话,那自然就不需要分割财产。那通常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分割,具体来说:
  
  (1)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是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需要注意,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的技巧
  
  技巧一: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
  
  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
  
  技巧二: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
  
  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可能是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夫妻无法协商一致相关问题,因而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如果此时夫妻存在共同财产或者债务的话,此时法官需要依法作出判决,对财产和债务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买卖违约金最多是多少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屋,在实际购买的时候都有可能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形,此时违约方就要承担违约责任。那么这个二手房屋违约责任有哪些,而二手房屋买卖......


·公司拖欠工资哪个部门管
      公司拖欠工资哪个部门管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


·无偿转让是否为赠予合同吗?
      无偿转让是否为赠予合同吗?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审理?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开庭审理?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继续上班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
      企业开除员工的条件是怎么要求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物业费多少钱?
      物业费多少钱一平方?一、物业费多少钱一平方各小区各物业规定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是根据物业服务的成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条款规定是用人单位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


·发票开具有新规定了吗?
      发票的开具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基于对于商品,税收,房产等不动产的产权变更,交易记录进行核算或者管理而由国家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在一些......


·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对触犯我国的刑法的人的一种触发方式,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地的警察局和行政机关有权利对当地的行政案件进行处理。那么,行政处罚地域管辖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