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此处的“工资支付凭证”应包括劳动者提供的从用人单位统一格式的电子邮箱中打印的工资发放记录。实务中,劳动者提供的用普通纸质打印的没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工资条”也作为主要的参照凭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劳动者最好能提供与其无利害关系且在职的本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多名离职员工的证言,如内容不矛盾且能相印证也可作为参照凭证)等。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处“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两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相信您都知道了。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形成劳动关系,不一定必须要签订了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我们提醒您,在选择工作时,您要慎重选择,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尽量签订劳动合同,以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高空坠物是什么法律条文吗?
高空坠物是什么法律条文吗?我们知道,在大城市为了节约用地,高楼林立,高空坠物的情况也是司空见惯。如果是一些小物件,也不会引起太大损伤,但是若......
·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吗?
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吗?合同签订违约金为千分之五合法,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交证据证明过高。......
·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然而如今信用卡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方式,同时也是简单的信贷服务。信用卡跟......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怎么办,怎么处理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是每个驾驶员必须掌握的知识。那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处理怎......
·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一、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可以由生父或生母可以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一般为单方法律行为,有认领人的意思表示,无需......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怎么赔偿?死者需要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
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一、劳动合同是受合同法规范的吗不是。劳动合同是受劳动合同法规范的。《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
·二建已注销不给出库怎么解决
具体方法是: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建委申诉或者法院起诉。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
·如何确认婴儿被高空坠物打死的法律责任
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车祸、工伤、医疗事故死亡、商业纠纷都让人手足无措,甚至在大街上行走的时候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意外发生。就拿婴儿被高空坠物打死怎......
·借条上的签字可以鉴定吗
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
·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