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必须要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但调解可能出现成功或失败的情况,那实践中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依法提出上诉。双方当事人在15天的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原审判决即视为撤销。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对于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诉讼离婚中的调解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很多人在诉讼离婚中都遇到了起诉离婚调解不成的情况,那此时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呢?需要注意诉讼离婚中调解不成的,主要分为了两种情况,即无法调解离婚和不能调解和好,而此时案件也不能不处理,因此法院需要在法律规定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此时并不一定就是判决夫妻离婚,要是不满足离婚条件,那就不混准予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
      限价商品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的内容有哪些一、限价商品房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造成交通事故的人也就是肇事司机等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是由交警部门来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程序是怎......


·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
      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


·疫情期间星期六算加班吗
      疫情期间星期六算加班吗?一般星期六也在工作的话就算加班,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如下:(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


·新建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建区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新建区是属于江西省南昌市管辖,享有“鱼米之乡”的称号。政府为了促进新建区的和谐发展,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在实施......


·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
      三洋铁路征地补偿款是按什么标准发的?最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很多省市都在规划修建铁路干线。其中三洋铁路在前期规划中,会对......


·男方放弃离婚财产可以吗?
      男方放弃离婚财产可以吗?离婚时,女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需要经双方一致同意并协议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租赁合同到期函怎么写?
      租赁合同到期函怎么写?致:贵方与我司于年月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栋厂房。《合同》租赁......


·在我国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去哪里
      在我国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去哪里一、在我国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去哪里?1、如果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一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


·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有些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办理入职的时候,单位会要求其拿身份证做抵押或者是交一定的押金。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从法律的角度......


·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
      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一、合同重大误解的构要条件有哪些因重大误解而做出的民事行为一般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