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融资租赁买车的开展模式是怎样的

企业融资租赁买车的开展模式是怎样的?随着时代经济的高速发展,不同模式的车辆购买方式也越来越多,其中企业融资租赁买车这一新兴词汇渐渐进入大众眼球。而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一方法的含义,思想观念依旧停留在传统的购车理念上,现在我们就企业融资租赁买车是怎么回事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企业融资租赁买车的开展模式
  汽车融资租赁,涉及到汽车厂商,银行,保险公司,加盟商和客户的多方面紧密合作。形成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六方金融网络,最终达到六方共赢。客户提出融资租赁要求,本公司作为金融平台提供客户指定车辆,同时客户只需按照合同按月交付租金,既可享用高级汽车服务。其工作流程:通过与银行和加盟商的资金融合,向汽车厂商购买客户指定汽车,加以保险公司配合,满足客户的购车需求,并收取租金以回报银行和加盟商。而在商户和客户可享受的权利方面:
  1、商户享受的权力
  有着丰厚的资源可共享,如庞大的“租车网”注册会员、开展异地租车业务、额外渠道赢得租车客户、不必担心客户的信誉问题(“车车网”高级会员由本公司提供担保)、与异地汽车租赁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关系等。
  2、网络租赁客户的权力
  简单易操作的定租流程、方便实惠的异地租车、高信誉的租赁公司、保险咨询、高效险后服务、24小时路面救援、“车车网”各类优惠活动
  3、融资租赁客户的权力
  不必交付首付款、公司报账时不必担心动产问题、控制强大的现金流、优质维修服务、代缴罚单服务、保险咨询、高效险后服务、24小时路面救援、“车车网”各类优惠活动。
  二、企业融资租赁买车的形成
  大约1984年,中国已经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第5年,计划经济的体制并没有完全改变。尽管有个体经济的出现,但绝大多数企业还处于“国有”阶段,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没走出百废待兴的局面,租赁行业还没有法律、法规,中国的经济刚进入第一轮高潮。当时汽车的总体使用情况偏向于极少数的高层领导。局级干部用的是“上海牌”轿车,部级干部用的是“红旗牌”轿车。企业拥有汽车还受到数量和相应级别限制。贴近客户,追求卓越,敏于创新,成就安心”的核心价值体系一直为德国大众汽车租赁所积极倡导,它的长期租赁模式、售后服务业务和替代性出行解决方案以大众汽车的理念和产品研发能力为依托,关注细节,关注客户的体验。那时租赁公司刚成立不久,到底开展那方面的租赁业务也不太明确。此时国家的政策也逐渐开始允许进口汽车。于是租赁公司就涉及企业融资租赁买车层面,当时全国只有10家允许进口汽车的企业,就有2家是融资租赁公司。他们依靠各种途径,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口汽车后高价、短期“租”给企业。这就是最早期的汽车租赁服务。当然随着中国汽车金融的发展。出现了"以租代售"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体的汽车金融模式。
  三、特点
  1、打包租赁方式,降低购车门槛。我们将裸车款、购置税、牌照费用、保险、其他税费全部作为分期付款对象,客户只需支付所有款项的20%作为保证金和1年1%手续费,即可取得车辆的使用权,并且20%的保证金将在租赁期结束后返还。这种方式降低客户购车初期支付的负担,使客户可以将更多资金用于投资理财。2、租金是一种费用,我们为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报销车贴的凭证,也可以作为企业做账的依据。综上所述, 企业融资租赁买车具有形式灵活,门槛较低,并且操作简单等等优点。这样的购车方式,在租赁经济大兴的情况下,正在飞速发展,这种方式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甚至所有年龄人群的青睐,同时也是大势所趋,是时代发展到的方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
      儿童医疗过错赔偿有哪些?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旦法院受理了起诉,那么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而当事人在起诉的时候,也是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费用的。那究竟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


·一、代书遗嘱电脑打印的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代书遗嘱电脑打印的是否有法律效力?打印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1、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有遗嘱人本人的签名,并注明......


·兼职工伤保险需要购买吗?
      兼职工伤保险需要购买吗?兼职人员从事工作,并不是本职工作,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签订兼职协议,或者其他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签订劳动合......


·继承遗产需提供的证据都有哪些
      在有多个合法继承人,且都没有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的时候,往往会因为遗产继承而产生纠纷。而此时除了这样的纠纷,就需要实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


·最新监视居住折抵刑期怎么规定的
      最新监视居住折抵刑期怎么规定的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看具体情况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合同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
      劳动合同不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的情况来赔偿;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月工资标准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的工资而并非以劳动者实际所......


·国家赔偿中级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申请国家赔偿,他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因为这是需要经过申请,受理,然后才能够得到赔偿的。并且申请国家赔偿有着严格的条件要求。但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