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在政府过去的交易事项中都会涉及什么潜在的责任义务?而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都包含了哪些?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关问题有不太清楚的,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析,但愿可以帮助你解决疑惑。
  
  ?????? 一、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
  
  (一)显性政府或有债务
  
  隐性债务即没有正式确认的、在某一事件发生后才产生的政府债务。显性直接债务通常指财政预算列出的政府债务。
  
  1、国家对非主权借款和由次国家级政府、公共和私营部门实体(如开发银行)发行的债务的担保。
  
  2、对不同类型的贷款(抵押贷款、学生贷款、农业贷款以及小型商业贷款)的保护性国家担保。
  
  3、对私营投资的国家担保。
  
  4、国家保险体系(存款保险、来自私营养养老基金中的收入、作物收成保险、洪灾保险、战争保险)。
  
  (二)隐性政府或有债务
  
  隐性或有债务通常主要是指反映公众期望和利益集团压力的政府道义的债务。
  
  1、次国家级政府以及公共或私营实体对非担保债务和其他负债的违约。
  
  2、实行私营化的实体负债的清理。
  
  3、银行破产(国家保险之外的支持)。
  
  4、非担保养老金基金,就业基金或社会保障基金(对小投资者的保护)的破产。
  
  5、中央银行不能履行其职责(外汇合约、保卫币值、稳定收支平衡)。
  
  6、因私营资本外逃而采取救助。
  
  7、改善环境、灾害救济。
  
  二、什么是或有债务? ?
  
  
  或有债务它是指:债务产生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说已经产生了,只是金额没最后确定下来。它是要在报表中填列的。
  
  或有负债包括两块:一是潜在义务。二是现时义务。
  
  这种区分是以转化为负债的“可能性”的大小为依据的,从企业角度来看。这种区分也许有其意义,但从政府的角度来观察,或有负债可理解为:由于过去事项或既存事实引起的各类潜在义务,履行这些义务可能导致政府支出压力加大。
  
  三、政府直接债务的具体范围
  
  (一)显性直接债务
  
  显性直接债务通常指财政预算列出的政府债务。
  
  1、外国和国内主权借款(由中央政府签署的合同和发行的证券)。
  
  2、预算开支。
  
  3、在长期中受法律约束的预算支出(公务员的工资和养老金)。
  
  (二)隐性直接债务
  
  隐性直接债务通常指因长期性的可以预测的公共支出政策造成的结果,如养老金债务。
  
  1、未来公共养老金(与公务员养老金相对),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话。
  
  2、社会保障计划,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话。
  
  3、未来医疗卫生融资,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话。
  
  4、未来再次进行公共投资的成本。
  
  以上是我们就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的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文章的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在遇到相似事件时,在参考该文章之余可以联系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这样会得到更加专业的解答,希望该文章内容对您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一般怎么处理?
      醉驾肇事逃逸无人伤亡一般怎么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


·怎样认定盗窃罪的犯罪既遂
      一、怎样认定盗窃罪的犯罪既遂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


·南湖文苑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南湖文苑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相信您都有所了解,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想要使用土地就需要获得相应的土地使......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探视权有什么规定?1、“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2、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


·缓刑中被司法拘留会有影响吗?
      一、缓刑中被司法拘留会有影响吗?有缓刑在身被司法拘留不受影响。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人民法院判处适用缓刑的,在考验期内,是需要适用社区矫正的......


·社会抚养费去向应有交代吗?
      所谓社会抚养费,就是一些超生、违规生育的人适当补偿给社会事业的经费,征收理由是超生的人占用了过多的社会资源。每年我们国家的社会抚养费金额还是......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为什么?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 我国的处罚分
      行政处罚原则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有什么原则我国的处罚分为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但不管是哪种处罚,相关机关都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采取。不......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任何一个地方,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补贴,毕竟农民土地被征收之后,他们所造成的......


·95年以前的案件能否适用国家赔偿法?
      一、95年以前的案件能否适用国家赔偿法?95年以前的案件不能适用国家赔偿法。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赔偿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借用别人公司申请商标合同可以吗?
      个人借用别人公司申请商标合同可以吗?很多公司发展的规模越来越大,就有自己的品牌特色。这时候可能引起您的竞相模仿,为了防止品牌本身受到侵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