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相关纠纷
《合同法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可知,验收合格仍是支付工程款的前提。验收合格包括竣工后验收合格和原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验收合格;无法修复和修复后仍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无任何利用价值,只能铲除重建,严重背离发包人缔约目的,让其接受并支付工程款明显违背公平正义原则。《解释》又将“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适用到有效合同以及合同解除后的相关纠纷之中,施工合同有效但质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不能获得支持。第16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第10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
二、是否可以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赔偿
尽管工程款不予支付,但双方各自遭受了重大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损失。发包人投资付之东流,建筑材料变成建筑垃圾,损失包括投资、建材价款、劳务费、设备租赁费、贷款利息、对第三人赔偿金等;承包人劳而无果,损失包括机械设备租赁费、工人工资、垫资等。综上所述,如果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合格的情况,是会依照不同的情形分别去处理的。依照不同的情形,发包人和承包人所承担的责任也不一样。并且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需要去明确的是工程的质量是高于合同的效力的。如果针对工程质量赔偿标准这个问题还有疑惑的话,也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
·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申请?
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申请?一、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申请?变更监护权必须去法院,以诉讼的形式由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根据《民......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社会民众的权利意识得到增强,越来越关注著作权等社会个体的权利。近年来,侵犯著作权的官司也越来越多。那么,侵犯著......
·欠钱几百元不还该怎么办?
欠钱几百元不还该怎么办?欠钱几百元不还,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要都不还,只能用诉讼手段解决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无期徒刑可以假释吗,无期徒刑能否假释
无期徒刑不是就要将犯罪分子关押一辈子,实践中会根据罪犯的实际表现,对其进行减刑。而在减刑之后,就会从无期徒刑变为有期徒刑。那么此时,无期徒刑......
·怎样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造成众多交通事故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原因,刑法为预防和惩罚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对于坐牢罚金没交会怎样?
对于坐牢罚金没交会怎样?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罚金要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可以一次性缴纳完毕,也可以分多次,期限满了之后不交的,由人......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需要多久
提出管辖权异议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需要多久?一、管辖权异议的含义1、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2、是指当事人......
·涉外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涉外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