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

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一、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故而只有在不能修复时才可以不支付价款。二、对质量不合格又不能修复的工程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支付工程价款是否公平,承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有过错的发包人是否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为《解释》)第3条第1款第2项规定:合同无效,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制定此项规定我们是这样考虑的:一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形式的承揽合同,法律规定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交付合格的建设工程,如果承包人交付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发包人不仅可以拒绝受领该工程,而且也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这是民事法律调整加工承揽关系的原则。二是根据《解释》规定,承包人对经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可以进行修复,经过修复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如果经修复建设工程仍不合格的,该工程就没有利用价值,在这样的情况下让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不公平的。三是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当然会给承包人造成损失,但承包人是建设工程的建设者,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此,一般说来,造成的损失也应当由承包人承担。但是,如果发包人对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也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在发包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发包人虽然可以不承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给付义务,但是应当对承包人不能得到工程价款的损失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发包双方当事人按照过错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规定不仅符合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民法原则,同时也有利于承包人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必须指出的是,关于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价款的规定,除合同无效情形外,也适用于有效合同。《解释》第10条、第16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承包人交付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合同因解除而停止履行时,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参照《解释》第3条规定处理。承包合同是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故而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需要支付工程价款,若此时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款可以拒绝给付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需要根据该工程是否可以修复,也即判断是否有利用价值,若不能修复的,可以不支付价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二审罪轻辩护意见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持有异议,认为邱立在本案中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现根据案件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是什么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
      一、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哪些?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2、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


·分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分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分包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


·出国打工需要什么手续
      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国家的收入并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所以很多人都想去国外务工,觉得国外挣得钱比自己国家的多。但是如果想要出国打工和国内打工需要的......


·员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为某些原因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及时向劳动者送达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在通知书中说明解除的原因。但很多时候会出现劳动者拒绝签......


·遗弃导致死亡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如今越来越多的父母将孩子的成长看的越来越重,因为孩子成长好坏直接影响到孩子以后的生活状态,但是也有父母将孩子直接遗弃拒绝抚养,导致孩子身体以......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桥梁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其实桥梁工程主要的作用不是体现在美化市容风貌的,城市日益紧张的交通压力通过桥梁工程也能够得到舒缓,对于国家......


·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要回吗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


·关于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的
      关于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的,一般交管部门都会首先进行调节,交通公安机关调节不能达成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一、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