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我们知道,每个公民或者单位,使用国有土地都是需要纳税的,为了规范纳税行为,国家立法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的规定,并不是使用所有类型的土地都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一、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否需要缴纳?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故而天然林土地使用费是需要缴纳的。
  
  二、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7)安全防范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8)保障性住房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9)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0)老年服务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1)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2)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3)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4)大学科技园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5)科技企业孵化器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6)医疗卫生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7)教育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8)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19)被撤销金融机构清理和处置财产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0)国家储备商品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1)搬迁企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2)电力行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3)水利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4)民航机场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5)军队系统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6)武警部队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7)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8)地下建筑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29)天然林防工程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0)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1)农村饮水安全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2)矿山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3)煤炭企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4)盐场、盐矿的矿井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5)林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6)核电站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7)铁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8)石油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39)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40)司法系统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41)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根据以上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直接用于林业生产的土地可以享受减收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但是也是需要缴纳相应的天然林土地使用费的,在纳税主体确定满足减免条件后,需要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可以减免税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政府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盘活土地存量,从而能够有效的推进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其中有......


·如何解决企业融资资金闲置?
      如何解决企业融资资金闲置?企业融资资金闲置,资金闲置是指将大量资金存入银行,资金闲置是浪费资源,占用了资金成本。如何解决资金闲置,提高资金......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如何处罚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非法经营罪。那么,就要说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问题了。到底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


·临时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现在大型楼盘一般都是分期交付,业主也是陆续在入住。对于新交付的小区,在很多方面还存在问题,一些细节达不到要求,会给前期入住的业主在生活上带来......


·山东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是我国目前最多发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统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中近70%的犯罪行为都是盗窃犯罪。因此,盗窃罪立案标准和处罚标准就是人们十......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大家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的话,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公民是可以起草一份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民事起诉书的,那么这个交通事故的民......


·合同附随义务不得对抗主义务吗?
      合同附随义务不得对抗主义务吗?合同附随义务不得对抗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


·符合上下班途中工伤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另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符合条件的话,也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其......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
      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否可以?产品质量不合格合同支付价款拒绝是可以的,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


·把的士撞了要陪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把的士撞了要陪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


·自己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这样合理吗?
      一、自己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这样合理吗?  农村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的,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房屋是属于不动产,不能只征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