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其实只能作为交通肇事犯罪中比较严重的一种情节,此时并不会作为单独的一个罪名存在。由于此时造成的损害结果比较严重,同时肇事者的主观恶性也比较大,因此处罚相对就是要重一些的。那究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该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肇事罪的逃逸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从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情况非常复杂。如果这类案件只是简单地以交通肇事或者故意杀人罪去定罪处罚是不够准确的。因此,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的定性,应当根据行为人逃逸时的主观罪过形式及逃逸过程中的客观行为予以正确的分析认定。
  (一)因过失致人死亡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即不具备间接故意杀人主、客观条件的,均应按交通肇事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直接致死
  交通肇事后被害人伤势极其严重,即使行为人及时抢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为逃脱罪责驾车逃逸,而被害人最终确已死亡的,对于这类案件,应当认定该行为只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依据“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处罚。
  (三)明知逃逸有死亡的可能仍然逃逸,致使死亡
  行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当时的情形下行为人明知其逃逸后被害人受伤严重有死亡的可能,却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对被害人进行救助,对被害人死亡的结果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案件,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定故意杀人罪或以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二罪并罚。
  (四)故意隐藏尸体
  行为人肇事致人重伤后为逃避罪责,故意将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对此行为应以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一般交通事故需要民事赔偿,严重的可能够长交通肇事罪,更有甚者,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因逃逸致使伤者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这样性质越来越严重。因此,建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处理。
  二、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做如下解释(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情形):
  (一)直接规定为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二)间接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而要是一般的交通肇事情节的话,处罚相对是比较轻的,不过要是有逃逸情节并且还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话,这种情况下的起刑点就是7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对行为人处15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在银行办理房贷,这样银行将房款给开发商后,银行间接持有抵押商品房的产权。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办房产抵押过程......


·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
      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一、车主怎么证明对方闯红灯?电子眼拍摄闯红灯行为,要通过三张照片来反映。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已过停车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


·农村安置房政策是怎样的?
      农村安置房政策是怎样的?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怎样的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怎样的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


·小股东退股如何退
      股份只能转让,不能退股。小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很多时候汇票都是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的,而这也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能够让票据进行流通。那么汇票背书法律效力是......


·对国税行政复议去哪个部门?
      税务作为国家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着严格的制度管理着,然而普通民众大部分对税务知识都是一知半解的,以至于出现税务纠纷的时候完全处于懵懂状态,遇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表决权的内容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法中的规定大部分针对的都是公司的一些经营事项等。在我们的日......


·男方对非婚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男方对非婚子女有抚养义务吗?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


·未成年驾驶机动车受什么处罚
      未成年驾驶机动车受什么处罚未成年人无法考取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论处。但是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拘留,只罚款,但是监护人会受......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一、社区拆除违建通知是怎样的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