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的的人民法院,若出现特殊情形的,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受理。对于在人民法院裁决后,另一方不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书写索要孩子抚养费诉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
      非公司法人包括哪些?公司法人、非公司法人的区别?公司法人就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以盈利为目得,从事一些生产活动的人。非公司法人通常只从事机......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夫妻中一方已经不在原来的住所地了,此时原告依法起诉离婚,就需要到对方现在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其实不同时异地起诉离婚还......


·质量是现在很多产品以及建筑物最重要的要求,为了减少工程质量问
      质量是现在很多产品以及建筑物最重要的要求,为了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同时为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的情况,现在很多的工程建设都要求有......


·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我国各地兴修建筑工程,这也给各农民工提供了工作。一般来说,各施工单位会事先拟定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故而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打欠条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打欠条一、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没打欠条?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债务关系除了欠条,......


·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加班费计算公式是什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甘肃庆阳铁路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仅供参考)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不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不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


·订立遗嘱有什么好处
      订立遗嘱有什么好处1、实现真实意愿未订立遗嘱,遗产将按法定继承办理,原则上由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在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等额分配,难以体现被继......


·合同工单位辞退应得到什么补偿
      合同工单位辞退应得到什么补偿一、合同工单位辞退应得到什么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1,无故辞退员工......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
      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可以转户口本吗?离婚后有小孩的抚养权的可以转移孩子的户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