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相关费用
  
  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还是比较详细的,但是具体分析却是比较难的,就比如前边所说抚养费的数额就是一个不确定的数字。那么如果您需要具体的答案,你可以在网站上让我们的专业律师准确的帮您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证送达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公证送达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公证送达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一旦发现,相关的义务当事人就可以暂时的不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


·购房须知的事项有哪些
      购房须知的事项有哪些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十二年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流程是什么股权投资风险控制流程一、获得项目流1.寻找项目贯穿于PE运行的每一天2.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3.项目很多,但好......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调整吗?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调整吗?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


·法律上规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法律上规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现有法律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1、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票奖金属于经营收益,应当认定彩票奖金属于夫妻俩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再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再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再审的法律依据是我国民法,误工费用的赔偿需要提供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


·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有传票吗?
      很多夫妻感情不和,会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离婚一个重要的途径,由法院裁决,公平公正。起诉离婚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体现了我国法制社会有法可依......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从证据学上讲
      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


·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可以停缴吗?
      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可以停缴吗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未解除劳动合同社保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依法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