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婚姻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也在做出不断的调整,目的就是满足处理婚姻问题的需要,使得处理婚姻问题的时候更加的公平公正。随着《民法典》的出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适用范围也发生了变化,并且变化也是不小的,具体的《民法典》的范围如何,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到本文进行深入的了解。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适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此,对于实质要件,要依次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共同国籍国法和婚姻缔结地法;而对形式要件,则在婚姻缔结地法、一方的经常居所地法或国籍国法中任选其一。
  
  此外,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我国也承认具有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双方在其本国驻华使领馆成立的婚姻为有效。但我国禁止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以及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具体条例解释
  
  1、当事人以《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4、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到目前为止,您对于《民法典》适用范围应该都有了初步了解,《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随着社会和婚姻的需要也在变化,《民法典》能够解决的婚姻问题也越来越多,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阅读,针对特定的情形进行分析,确保婚姻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是我们也要提醒您,不要轻易离婚,毕竟离婚的伤害是很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的期限吗?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的期限吗?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起诉的条文有规定审查只有一个月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


·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
      国家赔偿是针对一些国家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些过错行为导致的个人损失进行的赔偿。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也在不断完善国家赔偿法的内容,出台了关......


·环境是人类以及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都处于生态环境中,
      环境是人类以及其他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都处于生态环境中,若环境被严重污染,则地球上的许多生物都会面临着灭绝的威胁。因此,为了加大对污染环......


·2023家暴法律怎么判刑?
      家暴法律怎么判刑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


·政府征地村集体程序需要怎样进行
      在我国政府在对国家进行相应的治理和基础建设时,需要进行相应的征地来实现这类建设的用地问题。为了不损害相关征地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


·醉驾罚款是常见的处罚方式
      醉驾罚款是常见的处罚方式,在几类处罚方式也是比较轻的,关于缴纳罚款的时间问题也是不同的,那么关于醉驾罚款的缴纳时间问题的规定,不同的数额缴纳......


·企业注册资本怎么确定?
      企业注册资本怎么确定?根据相关公司的性质来进行相关判断。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资本500万元限制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


·房屋装修工程怎么验收?
      房屋装修工程怎么验收?(一)照明电路敷设要符合规程,插座灯具开关、总闸、漏电开关等要有一定的高度,厨房、空调要专线专设,电视天线和电话专线要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建[1993]78号)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


·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加重情节
      故意伤害罪有哪些加重情节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


·增资和增加注册资本区别是什么?
      增资和增加注册资本区别是什么?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是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企业规模和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