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虽然现在的医疗水平越来越先进,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很可能会存在医疗过错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现象发生。随着现代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当医院发生医疗过错的时候,院方和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那么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鉴定的提起
  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三、鉴定机构的选择
  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或法院指定。
   四、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
  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2、差异性。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其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重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异,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如何审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其实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都规定了详细的程序及标准,特别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提问的义务。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而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五、进行司法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1、送交的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精心准备鉴定陈述材料
  3、客观、冷静地回答专家的提问
  4、配合专家的检查
   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
  1、鉴定书依据的病史资料是否真实
  2、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3、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是否相符
  4、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要求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
  在以上的资料当中,我们针对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在日常生活当中,当您觉得院方发生了医疗过错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司法鉴定的请求,经双方协商后,选择鉴定的机构。鉴定机构会依据自己的鉴定流程,一步步的对医疗过错进行鉴定。法院会依据司法鉴定的鉴定结果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过度疲劳导致失明算不算工伤
      过度疲劳导致失明算不算工伤?过度疲劳导致失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找券商托管外包;管理费证券类产品一般在1%至2%二、开展私募基金外包的条件......


·怎么样算近亲结婚,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说起近亲结婚,相信您在生活中都听说过。其实近亲结婚主要存在于解放前的时期,如今在我国偏远山村或一些民风保守的村庄,可能还会村庄近亲结婚的情况......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几个条件
      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


·事业单位工伤的福利待遇有哪些?
      事业单位工伤的福利待遇有哪些规定一、事业单位工伤的福利待遇有哪些规定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


·当事人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一,当事人故意伤害判多少年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看案情。致人死亡至少10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继承?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


·法官滥用职权向什么部门举报?
      法官滥用职权向什么部门举报?一、法官滥用职权如何举报法院滥用职权造成这案件出现错判、误判的,如果是一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


·夫妻长时间分居好吗?
      男女双方结婚后,本应该一起生活,共同经营家庭。可是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夫妻分居的情况,这里面也有很多原因。一些人认为分居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是为......


·平台非法集资还能要回钱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确定,非法集资的钱是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有关机关会尽最大可能追回非法集资款项,如果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


·承揽活时受伤怎么赔偿
      看具体情况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