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并没有结婚而生的子女,这和抚养子女有很大的区别的。如果离婚,就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那么,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呢?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
  在法律上并没有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内容这一项,这是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一样,都属于抚养费的范畴。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
  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这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
  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年轻人同居的现象非常多,过着夫妻一样的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他们生了子女就是非婚生子女,涉及离婚是需要承担抚养费,跟正常婚生子女的抚养费计算标准一样,所以,还有疑问的,请登录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


·法院起诉中断诉讼时效吗?
      法院起诉中断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


·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
      离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一)软件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轿车后备箱撞坏算大事故吗
      看具体情况,看撞坏的程度,一般买保险的话,直接报保险换掉。一般损坏不是特别严重钣金就行。《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


·防卫过当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那么,防卫过当的情形包括了哪些?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


·工厂加班费怎样计算
      工厂加班费怎样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


·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保险的规定都有哪些?
      用人单位为了更好的考察新入职的员工能否胜任工作,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而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享受保险,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保险的规定......


·无效借贷行为包括哪些情形
      无效借贷行为包括哪些情形一、无效借贷行为包括哪些情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


·在我国关于抽血化验醉驾可以复检吗?
      在我国关于抽血化验醉驾可以复检吗抽血化验醉驾不可以复检。醉驾不仅不可进行三次复检,事实上连第二次复检都是不允许的,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