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民法总则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

新民法总则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在《民法典》中,规定了许多条例,这些条例可以约束人们肆意妄为,减少了许多对社会不利的事情,其中,《民法典》不动产就是其中一项规定,但是许多人并不了解不动产到底是什么,如何算得上是不动产,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民法典》不动产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不动产要如何登记?
  
  由于不动产登记种类繁多、性质各异,涉及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也不尽相同,因此每种情况下所需的要件也完全不同。为了避免因为材料没带齐来回折腾,记者建议您在去不动产登记事务核心之前,先登录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查询一下。市民还可以拨打所属辖区不动产事务核心的电话进行咨询。此外,在各登记机构办件大厅的电子大屏幕、宣传栏内也将公示所需要件、登记时限及登记人员具体情况等信息,有登记需要的市民请及时关注。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已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7)《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8)经审查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结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图、查丈表、墙界表、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0)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不变: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市民拿到手的权属证书统一变为不动产权证,但是申请登记的办理流程并没有太大变化。依然是权利人提出申请→到指定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登记并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核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核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注意事项:
  
  办理不动产证的手续和原房产证的手续一样,不需要增加任何费用。少有区别,在于办理房产证过户只需要将图纸直接复印即可,而不动产证需到测绘院重新出具一份带编码的图纸。相关按揭公司提醒,到测绘院出具图纸需备齐业主本人拿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费用大概40元左右。如果新买家是一个人就出两份图,两个人就出三份。房管局工作人员友情提示:如近期需要办理房产证,较好先办理现版本的房产证,因为不动产权证的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在不动产证办理刚开始的阶段,办理过程可能会比较麻烦。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动产证启用后,原有的房产证一样有效。只要房产不涉及变更、交易等事项,不需要特意去更换成不动产证。
  
  由上述可知,《民法典》不动产指的是,房屋、土地、建筑等不能随意移动的物品,动产指的是金钱等物品,如果自己的不动产没有进行登记,那就就应该主动带着上述提到的手续按照正确的流程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以免日后出现对自己利益有损害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侦查起诉期间发现新罪该如何处理?
      侦查起诉期间发现新罪该如何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集团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集团犯罪其实与犯罪集团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但在很多时候也是将这二者统一的。在集团犯罪的情况下,由于具体实施犯罪的人数比较多,因此就会与共同犯......


·补偷税漏税的滞纳金后还判刑吗?
      补偷税漏税的滞纳金后还判刑吗?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权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说到土地使用权,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土地使用权的买卖的问题,我们在进行买卖的时候,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


·因疫情影响企业是否可以调整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调......


·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一般情况下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但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离婚后行政复议怎么走才是正确的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国家为此颁布了相关法律。我们国家有一项用来解决公民的行政争议的程序叫做行政复议。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有很......


·欠钱不还起诉之后强制执行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之后强制执行还是不还怎么办?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转让合同生效的那一天开启进行一个时间的计算,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