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您都知道在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很广泛,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只要按照法定程序都是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不过,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一般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既然如此,就需要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协议书怎么写?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 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和继承 。划拨土地使用权 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 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管理法 》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是土地使用权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遵守。 协议土地具体位置在,东西长米,南北宽米,计平米。由甲方负责整理、买土方填平,并在土地上构筑建筑物,面积共平方米;乙方负责出资购买协议地块。其中甲方占产权份额50%,乙方占产权份额50%.
(一)、一般原则
1、因共有的土地产生的债权债务,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该处土地所属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乙双方有共同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占用、出卖或借用他人。
3、对共有土地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1、乙方同意甲方为共有土地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产权份额承担。管理人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票据。
3、关于跟相关部门办理该块土地使用权所的所有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4、关于土地使用权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民事赔偿款等),双方共同平均分配。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占有、使用
1、在该土地没有出租或出售的情况下,该土地暂时由甲方无偿使用。
2、任何一方要永久性使用,必须协商处理,应该经对方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
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由此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的补尝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分配。
(四)、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
①、同样的价钱;
②、同样的税负方式;
③、能够在相同天数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五)、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共同执行。如有另行补充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张都要签字按捺手印)
甲方:(按捺手印) 手机号码:
乙方:(按捺手印) 手机号码:
年月日
上面就是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的模板,希望能为您带来帮助。另外,我们特别提示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也是需要我们在签订协议书时候进行确定,确定的方式可以是进行协商,也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不过协议中约定不明确的或者没有约定的就按照主体的出资额进行确定;如果对于出资额也不能明确的,就视为同等份额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地出差期间工伤认定算不算?
工伤事故是工作中对工作人员人身造成伤害的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不成,工作人员不能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很多人......
·社区矫正适用条件有哪些
关于社区矫正适用条件,我国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我们可以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暂时看作是对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规定。那么您知道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一、 交通事故刮擦后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刮擦后逃逸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刮擦后逃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
·北京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
北京二手房交易政策有哪些?2017年3月17日,北京晋级版方针“认房又认贷”空降。二套房购买一般自住所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60%,购买非一般自住所的首......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对外融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融资的手段......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一、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情形是什么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
·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或者个人的知识产权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而毫无疑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则是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这个就看你交定金时候的和开发商的约定了。一般买房流程是:交定金定房----签合同交首付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等待银......
·交通事故出院后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上升,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由于机动车的制动性能大,因而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出现伤亡的纪律也非常的大。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