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我国法律中都是赋予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受到的限制是比较多的。如果单位想要开除员工,首先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在哪些情形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被开除后,被处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身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开除员工争议怎么处理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就称为开除争议。在判断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开除争议时,应主要看企业最终处理结果,而不是看其处理的原因。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原因、依据多种多样,有的因职工违反纪律,有的是因职工破坏了企业规章(包括分房规定、计划生育规定等),有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的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也有的是依据企业规章。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何种依据,也无论理由、依据正确与否,只要是对职工实施了开除处分,就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职工对开除处分不服而发生争议,就属于开除争议。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就应当受理,而不应以开除的原因、依据不当或受理后很难处理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三、开除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目前,处理开除争议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企业职工奖惩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等等。此外,企业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自然单位此时是不可以开除员工的,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此时就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实践中,往往也会在单位开除员工上面产生纠纷,作为员工要想更好的维权,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天露一食品有限公司法人能有几个?
      天露一食品有限公司法人能有几个公司本身是法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公司的董事长,也是一个。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


·工程质量的验收资料有什么?
      工程质量的验收资料有什么?一、工程质量的验收资料有什么?主要资料: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3、勘察单位......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判死刑?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刑事责任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刑法典第17条和第49条的规定之中,这些规定相互配合,有机地构成了我国未成年犯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律机制。......


·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乡镇企业融资的问题有哪些
      乡镇企业融资的问题有哪些?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发展城市以外地区经济的重要措施,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步。乡镇企业由于地理位置、信息传输、企......


·一、交通事故中交通费支出赔偿按照什么标准?
      一、交通事故中交通费支出赔偿按照什么标准?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


·商铺过户要户口本结婚证吗
      不需要,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


·实现抵押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实现抵押权的条件都有哪些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
      监护权和抚养权有什么区别呢?相信绝大多数人把两者混为一谈了,绝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来跟大家介绍下监护权和抚养权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一、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赔多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也更加积极地维护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在实践中会发生个人的肖像权被侵犯的事件,被侵权者可以要求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