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企业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企业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企业通过发展多方面产业提高自己的经济发展,那么对于某些想要放弃的地产可以通过将土地过户给他人,因为国家对于土地登记使用严格记录,而且土地使用证是最重要的凭证,那么企业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一、企业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土地开发费,是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办理企业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持有土地转让协议和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而且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可以参考本文给出的相应资料完成土地过户的相关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案件中除了涉及到孩子归属问题外
      离婚案件中除了涉及到孩子归属问题外,最重要的就是财产分割。很多人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离婚时财产分割时并不是很难看,但是,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


·安置房房产证多久能拿
      安置房房产证多久能拿拆迁安置房一般多久可以拿房产证首先你要确定拆迁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产证,一般和商品房一样,在6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动迁房满......


·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罚金是什么
      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滞纳罚金是什么?1、税款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2、有以下六种行为是需要征收滞纳金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虚假出资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设立时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但实践中会发生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况,它是指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所认缴的部分......


·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 哪些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一般司法机关是不会注定采取的,此时需要嫌疑人、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的律师代为申请,而在符合了条件的情......


·诉讼客体和诉讼标的是一样的吗?
      诉讼客体和诉讼标的是一样的吗?一、诉讼客体和诉讼标的是一样的吗?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


·工伤行政诉讼会翻案吗
      看情况:一、做出的鉴定结论符合客观实际,对方也没有异议的,则不会翻案。二、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服法院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而申请重新鉴定,则该工伤行......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办理?我们来了解下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普通老百姓并不是很了解精神障碍具体指什么内容,但是患有精神障碍的人总是隐匿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


·江苏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江苏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