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房子不过户可以不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后,两人之间的财产问题就必须要解决清楚,其中就包括离婚后房产过户的问题,两人离婚后,房产只能归一方所有,但是很多人在离婚后不想办理房产过户。离婚房子不过户可以不?下面就跟随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离婚房子不过户可以不?
  
  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我国采取的是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从法律意义上讲,产权应属登记人所有,其他人主张权利的必须出具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方能胜诉。当前因争议房屋未及时更名而引发的纠纷较多,因此不及时更名,就有可能因时间久远,关键证据丢失等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使自己正当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离婚等析产后,需更名登记房屋的,应及时办理。三、不进行产权登记可能带来的影响:(1)未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受让方无法了解拟受让产权的状况,交易就难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难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因无法向贷款方提交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抵押、投典;(3)当权利人因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非法侵害时,因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交有效的法律凭证,增加了司法实践的困难,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4)当权利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对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一旦抵押人需用处分抵押物时,由于未经登记房屋他项权利,其优先受偿权不受法律保护;(5)房屋建筑及使用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及时登记,一旦遇到拆迁时,当事人因缺乏依据就会得不到有关补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认不过户房子也属于自己。事实上离婚房子过户属于产权转移,如果房子不过户会存在巨大风险,涉及到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无法解决。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离婚房子不过户可以不问题的具体解答,更多问题可咨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财产侵权诉讼请求如何列举?
      财产侵权诉讼请求如何列举?财产损害侵权起诉状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


·合作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合作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


·交通事故扣车一般最多几天
      交通事故扣车一般最多几天《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一、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风险代理与人身有关的诉讼律师不能风险代理,但是你的属于财产纠纷可以风险代理。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


·在符合一定情形的时候
      在符合一定情形的时候,用人单位也是可以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如果此时单位属于违法终止的情况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形,则需要同时对劳动者作出赔偿......


·经侦可以关押嫌疑人吗?
      经侦可以关押嫌疑人吗?可以关押嫌疑人,公安机关进行经济侦查期间,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强制措施。立案侦查以后......


·打架报警处理期限是多少?
      打架报警处理期限是多少?报警后,派出所是立刻出警的,制止打架行为,然后将双方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调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


·商标抢注法条都?
      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一、商标抢注法条都有哪些内容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


·被交警扣了的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给扣了的,要及时的去缴纳罚款,执行拘留,取回车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暂扣机动车,应......


·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