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如今,工程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人

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如今,工程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还关系这我国城市化进程能否顺利进行,越来越引起相关部门的广泛重视。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措施主要有一下几方面:
  
  一、 提高管理、施工人员自身素质
  
  一个优秀的设计图必须由一支优秀的施工企业来完成。人的自身素质的高低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首先,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承担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就必须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其次,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必须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质量知识、施工技术、安全知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出现的质量问题。
  
  二、加强原材料质量管理
  
  采购材料要广开门路,掌握材料信息,综合比较,择优进货。进场材料、物资须在合格的供方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采购,所采购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和使用说明书。物资采购主管要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审、考核。 最后,施工现场材料人员要会同工地负责人、甲方等有关人员负责对现场设备及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材料要有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对钢材、水泥、防水材料、混凝土外加剂等必须进行复试和见证取样试验。确保每一种材料合格的建筑材料。
  
  三、 提高施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每项工程有总体施工方案,每一分项工程施工之前也要做到方案先行,并且施工方案必须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方案审完后还要做出样板,反复对样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执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有利于提高质量。
  
  四 、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对工程质量形成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系统设计并形成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报告、表格等,明确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各项工作要有专人负责,责任明确,层层把关。主要项目或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
  
  五、 确保施工工序的质量
  
  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工序质量是构成工程质量的最基本的单元,上道工序存在质量缺陷或隐患,不仅使本工序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要求,而且直接影响下道工序及后续工程的质量与安全,进而影响最终成品的质量。因此,在施工中要建立严格的交接班检查制度,在每一道工序进行中,必须坚持自检、互检。完工以后,再由专项质检员自检合格基础上,向监理申请验收,严格依据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合格签字确认后下道工序才可进行施工。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的具体内容。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包含了施工人员综合素质、材料因素及相关施工时质量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始终。对于不同的影响因素,可以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善,以提高工程质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里有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


·借款违约责任有哪些?
      借款违约责任有哪些?采取的法律救济措施是什么?一、借款违约责任有哪些?借款方违约,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所不同,具体所需承......


·一、转租下的买卖不破租赁效力如何?
      一、转租下的买卖不破租赁效力如何?一般是有效的,只要是房东同意承租人进行转租,但是如果是不同意的,就视为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


·医疗事故医院能赔偿多少钱?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同时还要考虑是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


·一、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


·肇事逃逸多久可以起诉?
      一、肇事逃逸多久可以起诉?发生肇事逃逸后,可以立即报警起诉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员。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


·一般商标失效多久可以抢注?
      一般商标失效多久可以抢注?商标无效后,还有一年的保护期,即这一年内只有这家公司注册该商标才能成功,其他的都不能通过。故一般商标过期后,有一年半......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
      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一、无偿租赁合同税有哪些种类?1、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工伤鉴定受伤后多久做?
      意外安全事故将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


·试用期刚过没提前通知被辞退是否合法
      试用期刚过没提前通知被辞退是否合法?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就合法,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