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 最新标准工时加班工资

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 最新标准工时加班工资标准工时制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8小时工时制,这是很多劳动者执行的一种工时制度,除此之外还有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实践中,在标准工时制之外安排员工加班是很常见的,那此时该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
  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应该是除以21.75天。之所以部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有上述疑问,是因为原来我国职工的日工资是按月工作日来折算的,但是2008年劳动部下发了通知,将职工的日工资改按月计薪天数折算,原来按照月工作日天数折算的办法废止。劳动保障部已发出通知,由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相应进行调整。通知规定,职工月工作日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2000年版通知中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92天,职工的日工资按此进行折算,但新的通知中,日工资的折算将依据月计薪天数来定。这意味着节假日调整后,日工资折算既不会按原来的20.92天折算,也不会按照此前媒体报道的 20.83天折算,而是按照21.75天折算。
  二、标准工时加班费有什么不好
  这一微妙的变化要求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也应当是除以21.75来计算。这一变化导致部分劳动者的加班费有所减少。首先是公务员折算日薪减少了。按照新的“月计薪天数”计算,公务员的加班费比以前按“月工作日”计算减少了。由于政府机关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加班费的,所以公务员在计算加班费时,折算出来的日工资可能有所减少,但并不会对其月工资总量带来影响。但是,对于绝大部分在企业上班的职工,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大部分企业并不会在职工加班时严格按照这个天数来折算日工资。而对于以日工资计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而言,因其工资不以月薪计算,他们没有月薪这个概念,所以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在标准工时制下,一般超过了约定的工作时间,那么就会属于加班。不过这时也要具体区分一下究竟是单位安排加班,还是劳动者自己主动加班。一般在前一种情况下,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至于对标准工时加班费计算,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加班时间段、加班时间以及该员工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何为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则?
      公司的复杂市场关系让法律在规范的时候也必须用到大量的条文,但是在众多的规定如果想要让法官正确地运用好这些规则也是需要有具体的分类的,就比如说......


·拒执罪移送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在财产纠纷案件中,法院经过审理,在掌握证据情况下做出判决。作为债务人,拿到判决书后应当执行,如果其拒绝,则可能构成犯罪。作为原告,还可以申请......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
      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说明,被抚养人的年龄男性和女士是不一样的,男性是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以上。女性是未满18周岁和55周岁以上。75......


·抗诉民事刑事的区别有哪些?
      抗诉民事刑事的区别有哪些?民事抗诉和刑事抗诉的区别是:一是实质要求不同,只有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检......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和流程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和流程是什么?一、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近期......


·已经立案但是没有证据怎么办?
      已经立案但是没有证据怎么办?已经立案但是没有证据应当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民事诉讼连证据的标准主要是客观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具体内容如下:1......


·无效婚姻的小孩已上户怎么办?
      无效婚姻的小孩已上户怎么办?1、无效婚姻的小孩已上户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转移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此时是按照没有结婚证来处理的......


·一、劳动合同约定地点数量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约定地点数量的条款是否有效?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


·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虽说《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都会认......


·交通事故二次撞击的责任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应该是先转移到安全的地带,然后对伤者和财产进行抢救,尽可能的减少因为车祸造成的损失。当然,这样做也是为了避免出现二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