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很多人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或者20年,其实10年或者20年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应是少于专利权的期限的,本文中将对专利权的保护问题进行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材料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中都提到 " 新的技术方案 " ,简单地讲就是要有创造性,要比现有技术先进,比现有技术落后就不能申请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里强调 " 外观 "
  ,即外表。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近几年,本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相当多,占专利总申请量中的 80 %。发明的保护期是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 10 年。从申请日起开始计.1、发明专 利 —— 20年2、实用新型 —— 10年3、外观设计 —— 10年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二、保护期终止的情况
  1、保护期届满;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专利的三种形式,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是需要交纳年费的,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交纳,专利权的保护就会终止,对于专利权保护期终止的情况还有其他两种情况一是到了法定的终止时间,二是所有人放弃专利权。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咨询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
      好意施惠是民事行为吗?好意施惠也属于民事行为,好意施惠行为,虽然当事人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同样是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


·主债权转让抵押是否一并转移是合理的吗?
      主债权转让抵押是否一并转移是合理的吗?主债权转让抵押是否一并转移是合理的,但是需要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合理的。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移转抵押权是为担......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与劳动协议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劳动合同和劳动协议基本属于同一......


·中介合同诉讼流程是怎么走的?
      中介合同诉讼流程是怎么走的?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 ?
      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造成工程损失会判刑吗一般来说不会,虽然立案的起点是5000元,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会判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设单位......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的区别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的区别是怎样的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方便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随着使用网络的人员越来越多,在网上有过受骗经历的人也不少。骗子的行......


·工程合同违约金付款需要开票吗
      工程合同违约金付款需要开票吗?不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


·当今社会越来越开放
      当今社会越来越开放,人人们对待爱情和婚姻都有了不一样的看法,有些人抱着玩儿甚至是为了获取一些利益去结婚,比如为了对方的财产,离婚后有可能得到......


·工伤九级停工留薪算几个月工资
      九级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