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有违约金的条款,这条款主要的内容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每个人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很多人一生中只会买一次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1、法律对违约金最低的金额没有明文规定,由双方自由约定;2、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或过高,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整;所以,房屋买卖违约金的金额由双方协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才知道违约金数额。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总之,应对房屋买卖中的无效合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房屋买卖肯定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一方违约是需要承担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出现过高的现象,可以请求法院处理。我们还建议去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能尽快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企业在施工前也施行了责任制度,即在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时,实行的是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方法。但在社会生活中......


·员工肖像权协议书有什么内容?
      我们所说的肖像权并不是明星人物和公众人物的特有权力。肖像权每个人公民都有。随着最近侵犯肖像权的报道增加,人们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肖像权问题。同时......


·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丘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商丘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是,国有企业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会进行改......


·给上级领导送金银纪念币算行贿么
      一、给上级领导送金银纪念币算行贿么?如果金银纪念币的市场价值够1万元至3万元的就算行贿,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法条有什么内容
      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法条有什么内容《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一、合法欠条怎么写(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是什么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规定有哪些,是什么有很多企业在运营过程当中可能会遇到把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我们对工业用地转商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