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小型企业在创立,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发布了公司法这一章程强化公司的自治,但是您对于公司法的创立并没有完全的接受,依然存在很多争议,那么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与股东资格有关的争议公司股东资格完备与否与出资是否完成密切相关,如果股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全额出资,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限制甚至剥夺其股东权利,常见纠纷如下:(一)如何解决股东逾期出资问题如果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出资,将形成公司的催收资本,等同于股东对公司负有债务,公司可以通过主动催收、限制股东权利、强制转让股权、除名或提起诉讼来解决。根据新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公司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依法履行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如果公司不及时行使权利,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向拖欠出资的股东进行追缴。并且,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的债权人而言,其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此实现债权。(二)如何应对股权被恶意稀释问题未经公司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他人虚假向公司增资以“稀释”公司原有股东股份,该行为损害原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即使该出资行为已被工商行政机关备案登记,仍应认定为无效,公司原有股东股权比例应保持不变。(三)如何合法限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股东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关于“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精神,公司可以根据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的实际情况对其财产方面的权益作出相应限制。法院应参照此两条规定精神,对于侵权赔偿的审理,以实际出资确定赔偿比例。(四)如何解决股权激励的股权回购问题若非年龄、身体原因提前离职或辞职离开公司,股东需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按照提出辞职时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公司在职董事。并非年龄和身体原因离开公司,涉嫌违反履职协议。(五)如何合法对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进行除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中有争议的问题一般都是对股东资格有关的争议,由于一个公司的运营需要多个股东的出资帮助,但是又因股东的份额资格产生相应的争议,对相应的股权问题产生纠纷,常常需要通过法院按照公司法的章程来解决,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残疾赔偿金的年限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的年限怎么计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加速发展,为了支持国家公共利益的需求,所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拆迁,征地的问题。作为一个江苏省人民......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情......


·2023祁阳征地补偿的通知是什么
      目前的祁阳其实是属于湖南省重点招商引资的一个县城,也意味着将来的祁阳不管在交通和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是有着很多的机会的。并且在湖南省当地,祁阳其......


·贷款诈骗罪追诉期怎么算
      贷款诈骗罪追诉期怎么算贷款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可以达到二十年。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追诉时效为: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


·几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几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二十五年前可认定为事实婚姻,现在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权益不受民法典的保护,但权利还能受民事法律的......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展......


·债的代位权案例裁判规则内容是什么?
      债的代位权案例裁判规则内容是什么?一、代位权的定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


·小抢救和中抢救的区别
      抢救可以分为大抢救中抢救和小抢救。区分标准主要是抢救的,规模,抢救金额等等。小抢救所需的资金会比较少,中抢救相对而言,所需的资金就会比较多,......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
      主动投案批捕后反供怎么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翻供的不认定自首。1、认定:1.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


·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如何换押?
      一、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如何换押?换押时,由移送机关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一联送达看守所,其余各联随案移送。接收机关接收案件后,填写《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