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未婚生子怎么跟男方要抚养费

当今时代很多年轻人,思想是十分开放的,由于缺乏对性教育和家庭婚姻生活观念的意识,导致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出现未婚生子的情况。尽管这种行为是有不负责任的,但是孩子毕竟是无辜的,既然孩子来到这个世上,双方就必须承担自己应有的义务,那么未婚生子怎么跟男方要抚养费呢?
  未婚生子怎么跟男方要抚养费?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前夫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孩子的母亲亡故,孩子的父亲郭某此时仍然为孩子的监护人,也即法定代理人。《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在上述资料当中,对于未婚生子怎么跟男方要抚养费这一问题,我们已经为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在生活当中,如果女方未婚生子,男方有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男方的父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这一点在我国法规当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男方不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我们要提醒您,生活中一定要自尊自爱,未婚生子毕竟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我们都知道现在对于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买了房子之后就会面临着请装饰公司装修房子的问题,那么装饰装修......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法律流程主要是什么?一、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可以分为刑事拘留和逮捕两个阶段。拘留: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人民法院要进行经济调查来调查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查之后,被执行人被查出真的没有财产可以供......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
      交通事故找人顶罪构成何罪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


·劳动者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是用人单位向离职人员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此证明可......


·离婚财产诉讼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以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以来就是法院经常接到的离婚诉讼当中的比较关键的一部分。理论上来说,虽然夫妻之间离婚以后财产应该共同分割,但是在实......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区别??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区别?工伤保险赔偿和侵权赔偿也存在众多不同之处,这也是当代法律制度中将工伤保险赔偿制度纳入社......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一、贺州市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贺州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几倍由乡镇依据自身......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


·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各类经济主体之间往往会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约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会在合同的专门条款中......


·检察院不批捕后的下一步程序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的下一步程序是什么?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