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还用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问题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焦点。出于道义人们总认为男方应该支付更多的费用。那么,关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还用出抚养费吗?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部分相关内容。并且从抚养费的金额、给付的方式方法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都给您找了出来。
  一、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看完了上面的内容,您一定注意到了这样一点,就是依据开始签署的离婚协议,但是还有一点是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和责任,所以说关于男方抚养孩子女方还用出抚养费吗?这个问题还要根据各自家庭的情况而定。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可以辞退吗?
      一、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可以辞退吗?试用期怀孕的员工单位是不可以辞退的。依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


·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何写在线咨询 > 一、产品质量保证是什么?
      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何写一、产品质量保证是什么产品质量保证通常指销售商或制造商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后,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承诺。  在约定期......


·楼上噪音扰民归谁管2023
      楼上噪音扰民归谁管2023一、楼上噪音扰民归谁管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


·一、沁阳醉驾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一、沁阳醉驾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


·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
      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一、在我国交强险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
      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合肥房屋拆迁补偿与房屋征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房屋的集体经济......


·父亲口述母亲的遗嘱有效吗?
      父亲口述母亲的遗嘱有效吗?父亲口述母亲遗嘱不一定有效,当父亲有见证人的情况下口述母亲的遗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当口头遗嘱没有符合法定情况的情况下......


·逃税罪刑期主要是多久?
      逃税罪刑期主要是多久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几种情况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1、对于: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国有资金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国际组织如世行贷款项目,必须通过招......


·手术中的知情同意权
      就术前医方的告知行为,由于施行手术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人体而达到治疗效果,患者对手术的同意及对手术后果的接受,应当建立在对手术风险充分认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