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责任认定的处罚是什么?
一、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责任认定的处罚1、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刑法》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八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其他说明1、本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其主要特征是:(1)客观方面,首先,必须有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的事实;其次,必须存在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行为;第三,必须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而犯罪主体是对教育教学机构的安全完好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主要是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及各类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在一定情况下,上述机构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教学环境的公共安全。2、“重大伤亡事故”的标准,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刑法》仅限于人身伤亡才追究责任,而《教育法》第七十二条则规定“重大财产损失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特别法、专门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定罪量刑应适用《刑法》规定。但是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话,则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七年以下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本罪中指的重大伤亡事故是指死亡一人以上后者是三人以上的重伤,我国刑法规定的是发生人身伤亡的才会追究其责任人责任,但是也有法律规定有财产损失的也会追究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决吗
诉讼过程中,要是被告不出庭的话,通常法官是会做出缺席判决的,当然前提是被告不出庭对案件的调查不会造成影响。那要是离婚案件,离婚诉讼允许缺席判......
·侵权责任损失有哪些赔偿方式?
侵权责任损失有哪些赔偿方式?一、侵权责任损失怎么赔偿(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在采......
·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
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怎么办?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
·偷税漏税财务也会被处罚吗?
偷税漏税财务也会被处罚吗?偷税漏税财务也会被处罚,会根据涉案金额定罪,一般会处以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标准纳税人依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取欺骗、隐......
·最标准离婚探视权协议是怎样的
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视的问题几乎是大多数离婚协议无法逃脱的问题,许多夫妻在这个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引起许多纠纷。实际上,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
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国际商标侵权处罚是怎样的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
·犯罪中止如何定罪判刑?
犯罪中止如何定罪判刑?一、犯罪中止如何定罪判刑?《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
主公司签合同用分公司章可以吗?需要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每一年,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地区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或者被征用。对于拆迁,居民所最关心的问题自然就是自己的房屋被拆迁......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怎么写?第二次起诉离婚书的写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