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虽然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要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此时如果不能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就是不能办理的。除此之外,还有那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1、首先需要了解协议离婚受理的条件: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3)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2、由上述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1)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3)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只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民政局或法院办理解除关系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才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不被受理的协议离婚包括哪些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2、需要注意的的是,“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离婚夫妻在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办理协议离婚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那自然协议离婚不被受理。这种情况下不是说夫妻就不能离婚了,此时不妨考虑一下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是用以受理工伤业务赔偿时的文件。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


·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构成医疗损害责任应当具备四个要件,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违法诊疗行为,患者受到损害,违法诊疗行为......


·孩子监护人可以是爷爷奶奶吗?
      孩子监护人可以是爷爷奶奶吗?一、孩子监护人可以是爷爷奶奶吗可以,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


·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
      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一、单位侵犯著作权员工犯罪吗?单位侵犯著作权不会追究普通员工的刑事责任的。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一、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河南省农民工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我国为了能够很好的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在各地都有专门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部门。而且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都是在律师的帮......


·撞了人不知道算逃逸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确实不知情的,不属于肇事逃逸。所谓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规范为强化城市规划和各项建筑的规划管理,保证本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规划......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我国的建筑市场十分庞大,建筑公司也很多,对于它们来说,接到项目后要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结束后,建筑......


·借条在法律上有效期是几年
      借条在法律上有效期是几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