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在工厂车间,造成职工发生人身伤害的因素很多,包括管理不善、机器设备老旧等。一般来说,都是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帮助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个人应该自行申请,以免超过申请期限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咋办?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工资表、工作证、工卡、同事的证明等),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诊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目击证人出具的旁证材料(证人证言,附目击证人的身份证和联系电话);5、上下班工作记录卡。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有哪些技巧?
  1、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2、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3、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通过上面这么文章,您应该知道了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咋办。其实手续并不难,职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需要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及证明关系的书面凭证等资料,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相关部门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故意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法律中规定构成抢劫罪的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具有故意,因此有的人又将抢劫罪称之为故意抢劫罪。而其中实施抢劫行为的时候,往往都是伴随着暴力手段,并......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
      征地苗木补偿标准的注意事项一、基础性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


·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离婚的时候,有人会签订离婚财产协议,提前对财产进行分割。分割财产涉及利益问题,有些问题不得不注意,那离婚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很多人签订了离婚......


·酒驾肇事逃逸找人顶替怎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找人顶替怎么处罚?酒驾肇事逃逸找人顶替的处罚方式是酒驾顶替者犯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多次小额网络诈骗取证怎样进行
      多次小额网络诈骗取证怎样进行我们经常在网络上会听说犯罪人员学习法律知识这种事情。其实,这不是一个段子,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的。例如,诈骗犯罪......


·在实际生活在
      在实际生活在,有些男女只是办了酒席,但一直没有去领取结婚证,这在很多的年轻夫妻之间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在中国人传统意义上,办过酒席就是夫妻了。......


·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现在一些地方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了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会进行集资建房,这样的房子相对而言,价格比较便宜。企业在......


·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能用实物代替吗
      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能用实物代替吗??其实,对于以实物代替工资的情况,有些员工会选择接受,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不接受,那就要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
      父母未结婚小孩抚养费多少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可以吗?
      无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如果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对土地没有使用权,土地被征收或者侵占时,得不到合法补偿,房屋在办......


·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是什么
      一、我国刑事诉讼的结构是什么?我国刑事诉讼形成了以法院判决为中心,检察机关干预公安机关侦查,提请法院审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很少联系的直线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