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

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近几年,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肉类的需求量也在不断上升,因此许多人将目光转身养殖业。在我国,人们使用国家的土地应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养殖用地也不例外。那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办养猪厂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中对相关内容作了整理,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等;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二、办理养猪厂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4、养殖需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我国对于养殖用地的审批较为严格。养猪厂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国家也禁止养猪厂建设时占用农田,如果个人要建设养猪厂,一般情况下应建设在未被利用的荒地等处。同时,办养猪厂还应获得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上就是我们对养猪土地使用办什么证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 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交警大队的处理程序是什么?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


·过失犯罪三者险赔不赔?
      因过失犯罪保险公司赔吗?不赔,保险公司不赔的主要原因有几点:第一,带病投保且没有告知。这种情况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一般就不赔。第二,职业工种告知......


·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存在缺陷是产品缺陷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必要条......


·我国一般自首可以减刑吗?
      一般自首可以减刑吗?可以减刑但是要按照使劲情况定。(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


·中午饭时间得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中午饭时间得病死亡算不算工伤一、中午饭时间得病死亡算不算工伤算工伤1.如果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网络诈骗几百该怎么办?
      网络诈骗几百该怎么办?我们在上网的时候,有部分网站需要注册,我们在不经意间可能会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而自己的信息一旦泄露出去,被不法分子所获......


·怀孕调岗申请书应该怎么样写
      有时因为怀孕的问题,需要调动岗位,就需要写调岗申请书。1、先写标头。可以写“由于怀孕调离岗位的申请报告”或者“因怀孕调动岗位的申请”“调动岗位......


·犯罪中止的类型都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类型都有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


·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一、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一、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离婚满足法定条件的女方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自然人股东有哪些法律责任?
      有,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投资如何收益?
      股权投资如何收益?经济的发展,让老百姓有了一定的闲钱,以前的人喜欢存钱,而现在的人却喜欢投资,用钱赚钱,而股权投资是现在热门的投资方式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