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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规定是啥

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规定是啥民事关系是社会生活当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只不过,有些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民事纠纷。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就是为了解决生活中的一些民事纠纷。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中协商不好的话通常会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解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规定是啥?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规定是啥?
  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2、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①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②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③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3、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二、对于诉讼主体的认定条件
  诉讼法上的当事人是否成立,除了审查其诉讼行为能力外没有更多审理项目,因为有些问题可以在案件的实体审理中解决,但实体法上当事人的审查认定却涉及许多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审查认定起来就比较困难,然而,实体法上当事人的认定又决定着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公平性。因此,我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审查认定实体法上的当事人。应注意掌握三个条件:(1)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侵害与被侵害的利益争议事实:因为只有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及其相对方,才是直接的利害关系人。如果自己的利益没有受到侵害,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利益而与相对人发生争议,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不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2)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保护权利的争议事实: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是保护他人的权利,只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都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3)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也是形成民事诉讼关系的条件之一。如果当事人虽然没有以上两种争议的直接事实存在,但与争议的事实有某种法律关系存在,那么他同样可能成为实体法上的案件当事人,如案件的第三人就是如此。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一般是指: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当然。双方当事人之间谁是诉讼主体,法院还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不过,生活中的一些民事纠纷,也是需要达到立案标准以后,才会存在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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