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

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到聚众闹事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一般都不会给予很大的惩罚,但是如果是聚众到国家单位闹事并且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话,事情就上升到一定的法律层度的。这种我们国家有专门的罪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那么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呢?
  
  
  
  
  
  一、什么叫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量刑标准 ?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 ?
  
  
  罪与非罪 ?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不应作为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也只限于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责任。对一般参加者,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违纪、违法处理。
  
  2、本罪与群众闹事的界限。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的,主要靠改进工作和说服教育,不能动辄以犯罪论处。但对于借群众闹事之机,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第290条规定的,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责任。
  
  此罪与彼罪 ?
  
  
  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 ?
  
  
  (1)、侵犯对象不同。本罪以国家机关为侵犯对象;后者以个别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侵害对象。
  
  (2)、犯罪方法不同。本罪可以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非暴力非威胁的方法如起哄闹事;后者一般只限于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3)、犯罪形式不同。本罪要求聚众形式;后者不要求具备聚众形式。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要有以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条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就是破坏这种良好环境与条件,使得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常常会给国家机关的具体管理事项造成不利影响,基至使之无法正常进行,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般并不是直接针对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事务。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一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人均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上文所述就是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认定,很多的人总是认为政府、国家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总是打着这个旗号向我们的国家单位进行不合理的索要财物,忽视了国家机关是很严肃的,政治性质的单位。如果聚众闹事并且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影响的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认全责好还是主责好
      交通事故责任者是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或者是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进行,跟交通有关的活动,因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或者是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


·如何认定侵占罪 侵占罪判多少年
      由于人性具有自私和贪婪的一面,因此,很多人在捡到或者发现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时候,会产生拒不归还的想法,这就有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侵占罪。......


·商品房销售面积要怎么确定
      我们知道商品房买卖时会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具体销售面积,可是真正到收房的时候房屋的面积却不见得跟约定的一样多,作为购房者虽然不一定就会遇到这样......


·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协议写什么,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后常常因为分房产的问题闹纠纷,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也省下了不少麻烦。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可以将自己的房子转让给小孩的,只需要办理好相......


·一、昆山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昆山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


·多次盗窃缓刑可能性大吗
      生活里常常会遇到偷东西的人,抓到的盗窃的人也多数以盗窃罪来进行处罚。当然,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已经不是一次盗窃了,而且连续盗窃多次了。那么多次盗......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如何维权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此时小问题购买者可能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要是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购买者的合......


·传销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传销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


·一、离婚后财产协议履行纠纷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财产协议履行纠纷怎么处理?(一)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解决办法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
      妻子帮他还债离婚后还要还吗?不一定。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一、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