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

生活中我们会经常听到聚众闹事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一般都不会给予很大的惩罚,但是如果是聚众到国家单位闹事并且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的话,事情就上升到一定的法律层度的。这种我们国家有专门的罪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那么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呢?
  
  
  
  
  
  一、什么叫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量刑标准 ?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认定 ?
  
  
  罪与非罪 ?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看情节是否严重。尚未达到严重程度的,不应作为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也只限于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责任。对一般参加者,可酌情予以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违纪、违法处理。
  
  2、本罪与群众闹事的界限。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处理不当,或者工作上的失误,以致引起群众闹事的,主要靠改进工作和说服教育,不能动辄以犯罪论处。但对于借群众闹事之机,煽动群众,提出无理要求,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符合第290条规定的,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追究刑责任。
  
  此罪与彼罪 ?
  
  
  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是: ?
  
  
  (1)、侵犯对象不同。本罪以国家机关为侵犯对象;后者以个别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侵害对象。
  
  (2)、犯罪方法不同。本罪可以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非暴力非威胁的方法如起哄闹事;后者一般只限于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
  
  (3)、犯罪形式不同。本罪要求聚众形式;后者不要求具备聚众形式。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要有以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良好的外部环境与条件,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就是破坏这种良好环境与条件,使得国家机关无法正常工作。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常常会给国家机关的具体管理事项造成不利影响,基至使之无法正常进行,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一般并不是直接针对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事务。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一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人均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上文所述就是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认定,很多的人总是认为政府、国家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总是打着这个旗号向我们的国家单位进行不合理的索要财物,忽视了国家机关是很严肃的,政治性质的单位。如果聚众闹事并且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影响的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经营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量刑标准是什么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故意丢弃人民币犯法吗
      故意丢弃人民币犯法吗故意丢弃人民币不犯法,故意损坏人民币犯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二)制作......


·对于婚内父母一方不抚养子女怎么办?
      一、对于婚内父母一方不抚养子女怎么办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一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1、如......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需要签字吗?
      法律规定辞退员工需要签字吗?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原因如下:1、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1、搬迁补助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被......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众多的社会信息中,政府信息的地位非常重要。像城市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政府大政方针等,都和人民群众的......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
      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是什么?在现代商业贸易中,本票,汇票,支票,都是十分常见的证券,都具有汇兑功能,信用功能,支付功能,有利于在商业交易中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概念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有何规定处理离婚对于人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是如果是涉外的婚姻关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应该怎么样处理......


·法院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后应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后应该怎么办法院如果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就必须对同一事件重新作出新的行政行为,而且还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


·经典实用离婚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登记信息)女方:。。。(身份证登记信息)男女双方经协商,就双方离婚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