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在夫妻感情破裂之后,若双方就各项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诉讼离婚起诉书范文的格式书写好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很多离婚当事人是离婚情形较为复杂,故而不知道诉讼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故而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3、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4、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5、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离婚起诉书需要注意什么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我们可以看出,在诉状之中需要将双方的基本信息进行阐述,且需要表明双反的感情已经破裂,需要对离婚的理由详细分析,若有家庭暴力的现象的出现也是需要加以说明的。在诉状中,也需要表明希望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认定时效能否中断?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其中的时效要求,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么就有可能导致认定部门不受理申请,对于当事人来讲影响是很大的。我们知道......


·家庭冷暴力能离婚吗?
      家庭冷暴力能离婚吗?可以。不尽义务,家庭观念淡薄也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话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的话起诉离......


·劳动合同加班费由用工单位发吗?
      我们知道随着我国社工作者压力的不断增加,劳动者在工作时经常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需要劳动者......


·企业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职工的违纪行为实施罚款吗?
      罚款是企业对员工实行有效管理的手段,光靠思想政治工作,企业的管理将成为一句空话。企业享有罚款权的前提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此有明确规定,且该规章制......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而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


·究竟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
      在最近几年我国才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而在这个政策没有出来以前超生是要处罚一定的金额的,主要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处罚超生的人群为社会做出一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有哪些《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


·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当事人要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上交申请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出具在职证明,证明需要按照规范填写,这样之后方可进行工伤认定工......


·手机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手机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规定的一、手机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是怎么规定的?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


·工伤鉴定是在我们国家当中规定十分详尽的一项法律规定
      工伤鉴定是在我们国家当中规定十分详尽的一项法律规定,关于这一措施,我们需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才能作出鉴定,每个部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


·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一、生效时间权利质押合同的内容与动产质押合同基本相同。权利质押合同因标的的不同,生效时间也不相同。①以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