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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答辩期为多长?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答辩期为多长?在发生民事案件时候,更多人会选择告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就会立案,同时会给出一定的期限让被告出庭答辩,也就是让被告为原告阐述的事实进行辩解。而这个期限在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并不是能长时间拖延,那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答辩期为多长?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民事诉讼中的答辩期限是多久?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简易程序的答辩期限多长?
  简易程序中的民事审理,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一般受民诉法答辩15日和举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但因当事人要求答辩和延长举证期限的,人民法院可延长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但简易程序的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举证期限不少于30日,答辩期限不少于15日,举证期限双方当时协商一致的可不收不少于30日的规定。
  三、答辩期和举证期有何区别?
  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而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答辩期,先于举证期结束。也就是从收到法院传单开始计算十五天内必须给与答复,但是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可以适当的延迟时间但是这个时间不会太长,以免影响原告的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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