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捡到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吗

捡到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吗在我们平常的生活中,更多的在大街上休息的地方可以捡到别人遗忘的物品,而往往有些拾得者不会归还物品或者上交给派出所,而是留给自己使用,一些小物件倒是没人追究,但是涉及钱财数额大的便会受到派出所的追查,那么捡到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捡到遗失物可以善意取得吗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所谓善意取得,是指动产占有人或者不动产的名义登记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不法转让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即可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的法律制度。如果双方当事人仅仅达成合意,没有物权变动的公示行为,当事人之间只是债的法律关系,没有形成民法典律关系,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
  二、善意取得符合哪些条件?
  善意取得须符合以下三个要件:1、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受让人善意,是指受让人相信财产的让与人不是无处分权人。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无偿方式取得财产的,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三、归还别人的遗失物有权要求报酬吗?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明确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人在拾到他人遗失物之后,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拾得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由于拾得人归还他人遗失物并不领取报酬,所以拾得人只在保管遗失物时有重大过错,即故意和重大过失时才对拾得物的毁损、灭失负赔偿责任。如果只因一般过失造成拾得物毁损、灭失,拾得人不负赔偿责任。首先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将遗失物据为己有的将会负一定的责任,善意取得是在遗失者主观上有转让意识的才能取得,不然在他人发现遗失物品后通过警察的追查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业秘密到哪里去做鉴定
      商业秘密到哪里去做鉴定一、商业秘密到哪里去做鉴定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是不需要鉴定的,所以没有鉴定机构。但国家科委有个......


·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的有关规定
      许多人都有疑问,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有哪些规定呢?其实,在我国,没有特别规定抢劫银行属于哪种犯罪,抢劫银行按照抢劫罪来处理,那么法律对抢劫罪......


·故意伤害罪,加重的情节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加重的情节是什么有两种加重情节: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


·在我国组织越狱罪怎么判
      越狱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关于这一点相信是我国每一个普通公民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我国将一些犯罪分子抓捕入狱判刑,这一系列的流程都是希望犯罪分子......


·遗嘱因遗赠扶养协议部分无效的情形
      在我国,许多老人由于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照料而与第三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在老人亡故之后,协议中的财产应归抚养......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崛起,市场竞争越来越多变成知识产权的竞争,商标侵权纠纷显著增加。商标侵权纠纷怎样解决?作为商标......


·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


·限制高消费令多久可以撤销
      限制高消费令多久可以撤销?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


·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    (××××)×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