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离职能够免于处罚?

现在很多互联网p2p公司打着网络借贷的名义,搞非法集资,这是近年来非法集资领域出现的新特点。对于公司从事非法集资的,公司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参与其中的员工也应该按照从犯处理。那么,公司非法集资员工离职能够免于处罚?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一、公司非法集资员工离职能够免于处罚?似乎达到非轻微情节的、收取一定费用的员工,只要提供了帮助行为(往往是职务工作),即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共犯,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能单纯以员工实际上 提供的帮助行为,就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集资的共同犯罪故意,否则将可能忽视犯罪构成要件,陷入逻辑上客观归罪的错误。如果员工主观上没有认识到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借用合法经营的外观,吸收资金乃至施行非法占有目的的集资诈骗,其对非法集资犯罪持否定态度的,则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共犯。二、如何判断非法集资公司中的员工主观是否故意?员工主观上没有提供帮助行为的故意,需要通过综合客观表现加以佐证,判断因素如下:1、平台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具备相应的证照;2、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媒体对P2P平台业界声誉、规模的宣传强化了员工对平台合法经营的信心;3、P2P平台为员工提供的操作手册、平台网站给用户的操作指引不能看出平台非法集资;4、P2P平台工作分工明确,员工所在的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均不可能推断出其知悉平台存在非法集资;5、在获知P2P平台存在非法集资后离职;6、员工拒绝上级主管交代的违规操作;等等。综上所述,法院对非法集资公司员工的处罚,要结合员工参与程度、涉案金额及主观意图等多因素。对于危害不大的,法院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获知公司非法集资员工离职,则员工在主观上面没有提供帮助的意思,可以从轻处罚甚至是免于处罚,不做共同犯罪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机关撤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


·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该怎么做?
      当今社会,结婚的人很多,离婚的人也不少。离婚也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却不能达成协议时就应走诉讼离婚这条路,那么......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
      交通事故责任五五分的赔偿如下: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


·合同有效期要包含质保期吗?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限。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价款、履行时间、履行地点、......


·2023征收拆迁最大陷阱,拆违促拆迁?
      征收拆迁最大陷阱,拆违促拆迁?以拆违促拆迁,一般表现为房子快要被征收了,突然就被确定成违建,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撤除,其意图就是要加快进度撤除房......


·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定义:顾名思义一般指的是公司的资本是由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而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或是法人、非法人单位,就视为公司的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
      交通人伤走立案程序是什么(一)、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二)、立案审查1、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企业的解散清算的是企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企业破产的,然后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清算。企业的破产清算是公司破产之后......


·税收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税收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一、税收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第二十......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在现代生活中,一些无良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往往采取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雇佣。这对于劳动者的权益带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